21家入选示范性家庭农场已公示
27.07.2014 09:25
本文来源: Southcn.Com
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江门市逐步加大家庭农场培育力度。记者26日从市农业局获悉,今年申报江门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的21家农场,经审核符合申报认定标准,现已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被授予“江门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称号,获颁发证书和牌匾,并获得一定财政奖励。在21家符合江门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认定标准的农场中,台山市有7家,开平市有5家,鹤山市有4家,恩平市有4家,新会区有1家。市民可登录江门农业信息网(http://www.jmagri.gov.cn/)查看公示的入选农场名单。
据统计,江门市现有农村规模经营家庭64801户,生产总值达863474万元,享受政策扶持金额25339万元。江门市从事种植业及产品加工的22189户中,基地面积在10亩至100亩之间的超过2万户,100亩以上的约有690户。然而,大多数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存在市场竞争力不高、规模不大、工商注册登记数量偏少等问题。
今年,江门市正式出台《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种植业类)》,申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按有关文件要求,家庭农场经营者须在江门市从事种植业生产、家庭成员为农场主要从业人员,已在江门市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且种植业收入须占家庭总收入80%以上,家庭农场投入在50万元以上。同时,家庭农场要符合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要求,对形成当地“一镇一品”、“一村一品”和发展规模农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能带动周边农户致富,引领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等。
此外,江门市还设立了相关的竞争和淘汰机制,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实行两年一次的生产经营情况监测制度。对达不到认定标准或转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取消相关资格、收回牌匾和证书,不再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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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2014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