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深圳市619家医疗机构不良执业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这是医疗机构不良执业的主要行为。16日,记者从深圳市卫生监督局了解到,上半年,该局对全市396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有619家医疗机构因不良执业被记分2471分,其中有78家医疗机构因累积记分10分以上,被全市通报批评。
上半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对全市396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覆盖率为100%。同时,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卫生监督机构及时组织开展了预防性健康体检专项监督检查、打击买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出租承包科室专项行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献血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行动、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等9个专项行动。此外,上半年还查处无证行医案件781户,实施取缔294户,罚没款合计49.68万元。
检查发现,深圳国丹妇儿科医院、深圳港龙医院、深圳爱尔眼科医院等78家医疗机构因累积记分10分以上,被全市通报批评。还有深圳丽美门诊部、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门诊部、深圳翠宝门诊部等5家医疗机构不良记分超过24分,登记机关将依法给予以上5家医疗机构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据介绍,在各类医疗机构记分主要原因为,医院的不良执业行为,主要为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门诊部主要为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未按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或者对医疗废物、污水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诊所及其他机构主要为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不一致等。(向雨航 许乐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