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深圳将建5至8家名中医诊疗中心
深圳将再添一种新型社会办医疗机构——名中医诊疗中心。9日,记者从深圳市卫计委获悉,到2020年,深圳将建设5-8家名中医诊疗中心,名中医诊疗中心主要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需设置10间以上中医专科诊所或诊室,需有国家、省或市认定的名中医坐诊,开展10种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同时,政府还将在医生多点执业、保险政策、价格政策、人才政策、对口支持等5个方面给予相应扶持。据悉,目前宝安、福田、罗湖等区已有机构在筹备中。
坐诊专家为名中医
近日,深圳市卫生计生委于出台《关于建设名中医诊疗中心的指导意见》。据介绍,名中医诊疗中心是指汇聚国内外各级各类名中医、中西医结合及民族中医药专家,开展中医诊疗等服务的中医医疗机构,为市民提供中医特色诊疗和高端中医医疗服务。
根据要求,名中医诊疗中心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需设置10间以上中医专科(专病)诊所或诊室,可设置中医内科、外科、骨伤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养生保健、治未病等中医特色专科,需设置独立中药房(或药房)开展中药药事服务等。
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上,需提供传统中医特色诊疗服务,开展10种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服务,比如毫针疗法、艾灸疗法、推拿疗法、头皮针疗法等。提供日间、午间、周末及夜诊等中医特色医疗服务,实行预约诊疗方式为主的服务方式。
同时,入驻名中医诊疗中心中医药专家要求必须是国家、省或市认定的名中医,包括获国医大师、全国名老中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等称号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中医药专家,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等国家级中医药学术团体专业委员会(分会)主任委员(会长),省名中医,省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针灸学会等学术团体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市名中医等等。省、市名中医不限于本省、市,其他省、市的市级以上名中医也符合入驻标准。
主要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
深圳鼓励社会力量根据医疗市场需求,自行选址、建设和运营名中医诊疗中心,为入驻中医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和公共管理服务。名中医诊疗中心实行中医专家诊疗与医技服务相结合、独立经营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医疗服务模式。
据介绍,名中医诊疗中心主要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中心由具有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的投资方直接运营,也可由投资方聘请具有专业医疗服务管理经验的机构运营。运营方主要负责名中医诊疗中心的公共服务管理,包括提供预约挂号、导诊、转诊、物业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服务,维护名中医诊疗中心的正常运行。
而入驻医疗机构可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包括由名中医诊疗中心投资方举办,可申请设立名中医专科(病)诊所,主要聘请国内外名中医专家坐诊,可配备相应的中医医疗、中药和护理团队。由专家本人申请设立独立名中医诊所(馆),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独立中药房(或中药店)等配套设施可由诊疗中心投资方或其它机构举办或委托第三方完成。
政府给予五大扶持政策
为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名中医诊疗中心,政府还将在放宽执业、保险政策、价格政策、人才政策、对口支持等5个方面给予相应扶持。
一是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与名中医诊疗中心或名中医诊所(馆)签订医师多点执业合作协议。支持和鼓励各级各类名中医专家,港澳台中医师和外国中医师到名中医诊疗中心或名中医诊所(馆)执业。二是给予保险政策扶持,名中医诊疗中心或中医诊所(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市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后,取得医保定点资格。鼓励名中医诊疗中心或中医诊所(馆)与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合作,列入商业医疗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
三是享受同等优惠价格,放开名中医诊疗中心或中医诊所(馆)医疗服务价格,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名中医诊疗中心或中医诊所(馆)的用水、用电、用气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优惠价格。四是享受同等人才政策,名中医诊疗中心引进的名医团队,经核定符合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有关标准的,可享受深圳现行高层次专业人才优惠政策和医疗卫生三名工程相关政策。
五是建立对口支持,名中医诊疗中心或中医诊所(馆)可与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名中医诊疗中心或中医诊所(馆)的名中医可通过多点执业的方式,参与三级中医医院的临床带教和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合作培养。三级中医医院与名中医诊疗中心或中医诊所(馆)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可联合创建重点学(专)科、申请科研项目,并享受相应政策。如有需要,可由卫生主管部门协调联系。(向雨航 深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