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首份家庭发展报告:粤家庭平均规模2.93人
12日,广东省 卫生 计生委发布《广东家庭发展报告(2016)》(下称《报告》),这是全省首个与家庭发展相关的报告。报告显示,广东的家庭户总量不断上升,但家庭户平均人口却在不断下降,家庭小型化已成为主要发展趋势,2—3人的家庭占主流。
全省约有3222万户家庭
“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开始,60多年来,广东省家庭规模经历了家庭户数量不断上升和家庭平均人口不断下降的过程。”《报告》的主要撰写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陆杰华教授表示,最近一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省约有3222万户家庭,是1990年家庭户总数的1.4倍;从普查有数据的1982年以来,户均人口从4.88人降至2010年人口普查显示的3.11人,家庭户的规模在不断缩小。2015年广东家庭追踪调查数据也显示,广东省家庭户规模仅为2.93人,三人及以下户占广东家庭总体六成以上。
“可见,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传统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逐渐解体,家庭平均规模在不断减小,家庭户中2—3人的家庭占主流,即三口之家居多,家庭户规模呈现小型化、代际结构呈现扁平化特点。”陆杰华说。
家庭年均收入超全国水平
《报告》显示,广东家庭年均收入达82327元,中位数为60000元;家庭人均年收入为31604元,中位数为22750元。与全国水平相比,广东家庭年均收入超过全国水平16513元,人均年收入超过4978元。在家庭消费方面,家庭户全年总支出均值为66920元,中位数为45900元。城镇家庭年消费总额大于农村。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全国最大的人口流动省,相比于跨地市和跨省流动的家庭,流动到本地的家庭收入最高,这些流动家庭中自有房产的比例达到91.9%,属于最安居的家庭类型。
离婚率处于较低水平
婚姻与家庭息息相关。陆杰华介绍,《报告》显示,广东18—59岁成年人中处于未婚状态的人口占比14.4%,在婚比例为81.9%,离婚、丧偶和同居的比例较小,分别为2%、1.3%、0.4%。“总体而言,尽管离婚率整体处于不断上升的状态,2014年全省平均水平是2%,但目前的离婚率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家庭婚姻状况较为稳定。”
不过陆杰华也表示,婚姻状况在城乡和性别分布上存在差别。农村离婚率低于城镇离婚率,城镇再婚率高于农村。农村男性未婚比例较高,城镇女性离婚比例较高。农村男性离婚比例高于农村女性,城镇女性离婚比例高于城镇男性。“贫困地区条件较差的农村男性往往成为婚姻梯度挤压的承担者,面临择偶困难”。陆杰华说。
探讨
“全面两孩”时代,如何让女性愿生敢生?
《报告》显示,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已占到所有家庭类型数量的六成。“全面两孩”政策放开后,将给中国家庭的家庭结构、家庭规模带来新变化。
陆杰华表示,根据六普数据,广东省20—29岁人口比例约为30.9%,高出全国的16.9%,这说明在未来几年,广东省人口出生率会出现较之全国平均水平的提升,加上30%的外来人口,社会亟需进一步完善新的家庭配套政策以适应两孩时代的现实需要。
“广东省家庭发展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包括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缺少前瞻性的制度设计、公共财政投入滞后于家庭发展的需求、存在明显的城乡和区域差异等。”陆杰华表示,《报告》也提出完善广东省家庭发展政策体系的框架和路径,建议以规划先行、普特兼顾、多元参与、加强评估、打造品牌为原则,结合家庭生命周期,从社会照顾、家庭 经济 、住宅体系和妇女权益的保护等方面发展家庭政策体系,同时积极构建支撑家庭发展能力的公共财政体系,让女性想生更敢生。
(记者/曹斯 实习生/刘静 通讯员/粤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