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查封32家火灾隐患突出的幼儿园

07.09.2015  12:02
近日,海丰县政府抽调公安、教育、公安消防、属地政府等部门组成3个联合行动小组,依法查处一批“久治不愈”、火灾隐患突出的幼儿园。

 

  为深入推进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将整治行动推向高潮,近日,海丰县政府抽调公安、教育、公安消防、属地政府等部门组成3个联合行动小组,刚性执法、重拳出击,依法查处一批“久治不愈”、火灾隐患突出的幼儿园。

  自5月份以来,海丰县委、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动员会、培训会,广泛动员、群策群力、周密部署全县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楚雄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海丰县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统一部署,7月15日至22日,县政府从公安、教育、公安消防、安监、属地镇政府等部门共抽调127人组成22个专项行动小组,深入各镇对全县幼儿园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行动期间,行动小组共排查幼儿园277家,发现安全隐患1232处,并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

  8月10日至20日,专项行动小组对全县277家幼儿进行了复查,仍发现多家幼儿园“久治不愈”,逾期未整改火灾隐患,特别是部分幼儿园仍然存在仅设一条疏散楼梯的现象,消防安全状况不容乐观。26日上午,海丰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攻坚行动部署会,会议决定从27日起,对全县部分无牌无证,火灾隐患突出而又逾期不改的民办幼儿园,依法实施临时查封的强制措施。会后,3个联合行动小组立即按照部署,依法临时查封火灾隐患突出的幼儿园共32家。并要求被查封幼儿园只有在查封期限内,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做到切实加强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才能提出解封申请,经联合行动小组检查合格后方能解封。查封行动过程中,行动小组邀请县电视台进行跟踪曝光,对被查封场所形成了较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压力。

  下一步,海丰县政府将要求各联合行动小组继续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全力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的稳定。

    (平安海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