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容秋副主任到清远市供销社开展专项工作调研

10.11.2015  10:57

11月9日,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陈容秋率省社科技工业处有关人员到清远市供销社,重点对我市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以下简称《决定》)精神以及综合改革工作情况作专题调研,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邓志忠,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唐石成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一同参加了调研。

在听取清远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邓志忠对我市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及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后,陈容秋对清远市供销社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和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一是清远市委、市政府对供销社推进综合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和支持,为供销社的加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二是清远市社主动作为,贯彻中央《决定》精神非常及时,综合改革的谋划和组织实施也比较到位;三是清远市供销社的三个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的改革措施比较具体,改革工作推进步伐较快,且取得了较好成效。对下一步工作,他指出:一要继续抓好中央《决定》文件精神的进一步学习和贯彻落实,不断增强深化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意识,坚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二要根据清远市农业发展实际和紧密联系清远市供销社系统的社情,认真按照清远市委提出“返本出新”的改革指导理念,明确改革方向和目标,充分发挥供销社的优势和作用,切实按照市场化运作规律,积极稳妥搞好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发展的为农服务体系;三要坚持“以企为本”,促进社有企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企业经营实力,提高服务能力;四要加强联合合作,形成系统紧密连接、上下贯通、共同发展的一体化经营服务体系;五要优化激励机制,提升各级供销社和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和推进改革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座谈会后,陈容秋一行在邓志忠等有关人员陪同下,实地考察了清城区供销社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