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实行邮件、快件实名收寄 寄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13.10.2017  13:53

12日,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邮件快件收寄实名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从10月13日起,在全市推行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落实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制度。

通告》表示,寄件人交寄邮件、快件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收寄人员核验身份信息后,方可收寄。对不按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寄件人,寄递企业应不予收寄;对不落实实名收寄制度的寄递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同时,《通告》要求寄递企业使用国家邮政局开发的实名收寄公共服务平台或者符合国家要求的信息系统进行邮件快件收寄活动,邮件快件揽收人员利用巴枪、手机APP等设备对寄件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信息采集。采集的寄件人信息将以屏蔽加密形式直接上传至企业总部和国家邮政局,不在采集设备中滞留、保存,以保障寄件人信息安全。

此外,《通告》表示,寄递企业应保护寄件人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确保所掌握的寄件人信息不被窃取、泄露。除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外,严禁将寄件人信息提供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如泄露、出售寄件人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罗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