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间慈善松绑之后……
公共
近些年民间慈善之所以能迅速崛起,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国字号”慈善机构“衙门气”逼人、透明度不高,甚至还有涉及腐败问题,民间积怨已久。另一方面,却是民间机构通过其短小灵便、“接地气”的宣传募集方式获得了自身的存在空间,在雅安地震等事件中,甚至还小胜“国字号”一筹。
但有一种“迷思”,或者叫不成熟的“逆反心理”也要破。国字号慈善机构会出问题,但不是新办的民间慈善机构就不会出问题———民间慈善机构“施惠零铅工程慈善基金会”就被爆出“七宗罪”——— 关键还要看制度监管。
谈到对民间慈善机构的监管,可能还真是目前政府的新课题。过去的问题,就是对民间慈善卡得太死,通过严格发放牌照的方式,对民间慈善实施禁入。结果呢?一是严重打击民间行善的积极性;二是民间慈善不得不挂靠在官办慈善机构下面,戴上“红帽子”,凭空增加了官办慈善机构的腐败空间。
近年来,我国对民间慈善的管理理念有了变化,在红十字会等“国字号”之外,政府有意识放进民间慈善的活水。但行政松绑之后,民间慈善该怎么管呢?显然,不能重回单一的政府行政监管的老路,还得创新管理模式,而要对民间慈善形成政府、捐助人、全社会的交叉管理。这次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通过独立审计方式查出民间慈善基金的问题,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着好棋。
中国目前可借鉴英国施行的“慈善委员会”制度,对民间慈善机构进行监管:比如,按英国《2006年慈善法》规定:民间公益性组织年收入达到50万英镑,或者资产额达到280万英镑,就必须接受财务审计;如果不满前述金额,则接受“慈善委员会”的独立财务检查,这些文件被置于公开网站,接受公众的随时查阅。
还应注意到一个现实:“施惠零铅工程慈善基金会”其实之前也曾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为什么没被查出问题?这说明两点:一是之前的审计可能出现了问题,应该由财会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专项调查;二就是目前还缺乏民间慈善机构的专项财务标准、强制披露标准,导致很多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而在形式上居然不算“违规”。监管部门、慈善行业内部需要及时提出新的细化监管规则。
在对民间慈善的行政审批“松绑”之后,还要用审计、财务、强制披露的“细细红线”将它们有效监督起来。
沈彬(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