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大法学生将可到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实习

21.09.2015  16:19


深大法学生将可到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实习

来源: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讯(记者  陈简文)  昨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以下简称第一巡回法庭)与深圳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在深圳大学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按照备忘录内容,四大法学院与第一巡回法院将在学生实习和导师交流两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据了解,该合作备忘录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实习生制度,研究生实习时担任法官助理性质的工作,辅助特定法官审理案件,本科生则担任法律服务志愿者,从事信访大厅接待、法律咨询服务、庭审记录等工作;二是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四所法学院校可聘请第一巡回法庭法官为校外硕士生导师,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学生实习期间,由作为硕士生导师的法官指导其从事法官助理性质的工作,实习结束时,对其作出负责任的客观评价和鉴定。

深大副校长李凤亮告诉记者,第一巡回法庭与深大签署的备忘录中,深大派送法学院硕士生和本科生到第一巡回法庭实践,每年度3批次,每批次6人,每批次实践期不少于3个月。深大还聘请第一巡回法庭法官作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一巡回法庭法官授课或作专题讲座,与第一巡回法庭合作开展必要的调研和课题研究工作。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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