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师重教不送礼 甘守讲台树新风
教师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也是最伟大、最神圣的职业之一。人们常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尊师重教、崇智尚学的优良传统,正所谓“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2个教师节,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庆祝2016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弘扬尊师传统、保持良好作风的庆祝活动,要求教师不忘初心、潜心育人,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学校纪委借此机会,向广大教师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祝福,同时提醒广大教师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恪守六条纪律红线。
六条纪律红线,老师们要注意!
2014年7月,教育部发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对教师设立了六条“红线”: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广大教师应当牢记“六条红线”,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过一个勤俭节约、喜庆祥和的教师节。
广大学生及家长要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积极引领社会新风尚。
中秋国庆将至,“四风”问题要防范。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持续释放信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学校纪委提醒广大师生员工,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拜访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学校纪委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哪些途径可以接受举报?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020-87110207;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举报网站: http://publicapp.cas.scut.edu.cn/tousu/complain ;
举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后公寓908室。(图文/纪监办公室 编辑/卢庆雷)
附件: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党〔201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