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常打开

24.02.2016  11:3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发布,其中 “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这句话引发热议。

  点评:从目前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物权归属等方面考量,“我家小区常打开”显然还不具备条件,难怪大家忧心忡忡。好在该《意见》的推行并非一刀切,更多细节还待完善。或许只有等各方面条件都更加完善时,谈这个问题才更具操作性。——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