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对大中小城市应实行有区别的户籍政策

20.06.2014  21:37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2014年4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汇报。4月30日,国务院批转了《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5月20日,《意见》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6月20日,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接受专访,解读《意见》,并与网友畅谈国企改革、户籍政策以及生态环境等热点问题。

   深化国企改革:分类推进、吸收民资、加强监管

  谈到国企改革时,孔泾源说,国企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过去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推进了一系列相关改革,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后在国企改革方面和过去有所不同,过去是大量的中小企业,经营困难、运营不下去,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改革,进行了重大的战略性调整,中小国有企业,基本上推向市场。“现在剩下的国有企业基本上都是大型国有企业,在社会上甚至都有一些诟病,比如在股份制公司中一股独大等问题,所以今天和过去的改革有所区别。但是总的来说在国企改革方面还是要进一步深化”。

  孔泾源表示,深化国企改革,主要是进行分类改革,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主导作用的主要载体,它其中有一部分是从事公益保障性的,有一部分企业具有自然垄断性质,还有一部分是一般竞争性行业领域的。对这三类不同企业三中全会提出要进行分类改革。第二是要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些国有企业无论是绝对控股还是相对控股都可以吸收民间资本参与,逐步发展成符合市场规律的企业。第三是对国有资本监管体制要进行相关改革。由过去的相关机构管人管事管资产逐步转变成以监管资本为主。“具体的改革实施方式,可以通过成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然后进行专业化的监管,资本经营、投资经营和资本监管要相对分开”。

  关于加强监管,孔泾源向网友做了详细的阐释:对有自然垄断业务的国有企业,主要是监管中间、放开两头,对自然垄断环节更多地加强服务标准、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对竞争类的则推向市场。

   对大中小城市应实行有区别有分类的户籍政策

  访谈一开始,孔泾源就向网友介绍,深化户籍、土地等体制改革是《意见》部署的七方面重点改革任务之一,这也是网友特别关心的一个话题。回答网友“户籍会有什么样的变化”这个问题时,孔泾源表示,对大中小城市应实行有区别有分类的户籍政策。

  孔泾源说,中国大中小城市的情况很不一样,像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特大城市,人口承载能力有限,而且承载得过多,对特大城市还是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对于大城市有选择性地进行户籍改革,采取一些有门槛的户籍准入政策;比如通过居住证等方式逐步将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对中等城市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小城市和建制镇可以全面放开户籍。

  “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的就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问题。土地制度改革也是非常复杂的问题,也进行了多年。到现在有很多方面还在进行着试点和探索。三中全会对土地制度改革明确了方向,比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对承包用地也可以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当然,从长远看我们还是要把国家、集体、农民三者的利益关系逐步理顺,在这方面还有很多需要探索的东西。”孔泾源说。

  深化户籍、土地等改革是否意味着是针对农村或者是农民的政策呢?对于这个问题,孔泾源表示,主要是在城镇化过程当中要素的流动,包括土地要素,包括劳动力要素,这个流动过程首先要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另一方面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二者不可偏废,尤其对于大中小城市应该实行有区别、有分类的户籍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在土地方面,分农地、建设用地还有农民的宅基地等不同类型,设定不同的制度安排。

   今年要在群众最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上取得明显进展

  生态文明建设越来越受到关注,《意见》对这方面内容也做了重点部署,在回答有关“国家在生态保护方面有什么举措”这一问题是,孔泾源明确表示,今年要在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上取得明显进展。

  孔泾源介绍,2013年,国务院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批准了《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2014年要在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上取得明显进展,推出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带动全局的政策措施,重点在排污、治污、节能、节水等方面取得实效。今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抓紧研究提出包括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在内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二是加大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力度,研究制定国家主体功能区制度综合政策体系,全面完成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形成完整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图,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动发展。三是狠抓节能减排制度建设,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完善排污收费和污水处理费制度,推进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试点。四是推进环境治理体制创新,在一些领域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五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形成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长效机制。(胡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