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春穗将恢复小学生在校课后托管 由政府财政埋单
相关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课后托管是学校服务项目之一,由政府财政埋单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晓璇、张林报道:广州市小学生放学可以在学校托管到下午6点钟! 16日,广州市法制办公布《广州市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准备从2015年春季开学起施行。这意味着广州市的小学将全面恢复课后托管服务,但依然不能举办兴趣班。
托管时间:
午休及放学后到18时
对于此前热议的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是学校的责任义务还是给老师增加负担,《指引》明确了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工作是学校为民服务项目之一。同时,指出承担小学教学任务的学校是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工作的实施主体。
托管对象是课后在校托管对象是部分家庭按放学时间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学生。托管时间为中午午休及下午放学后到18时,各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看管人员:
在职教师或聘请人员
《指引》明确了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由在职教师或聘请人员进行,以看护为主,并视学校的校舍、图书、体育器材等资源条件,提供其他管理和服务。
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看护时间内可安排作业辅导、自习、阅读、游戏等课外活动,也可与组织少年宫活动相结合。但不得将课后在校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教学、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财政保障:
看管有补贴不收费
老师看管午休政府有补贴,看管学生课后托管也有补贴。根据此前公布的相关办法,午休托管和课后托管的补贴标准都是2元/人/天。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的财政保障覆盖所有公办小学(含特殊学校小学阶段),包括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
根据学校行政隶属关系,课后在校托管服务财政补助资金由其同级财政负责解决,其中市本级公办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财政补助资金在市教育局部门预算中安排解决,各区(县级市)公办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区(县级市)财政保障解决。
公办小学开展课后在校托管服务,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提供用餐的应当按实际支出收取伙食费。民办学校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费纳入民办学校成本核定解决。
征求意见时间:
2014年12月16日-2014年12月25日
提交意见途径:
1、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www.gzlo.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2、在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提交;
3、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处(邮政编码:510032);传真:83125294;电子邮箱:gzfz_w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