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年已建成“爱心妈妈小屋”200多家

22.12.2015  16:48

2015年,广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全市全面铺开“爱心妈妈小屋”建设,截止9月底,建成“爱心妈妈小屋”223家(市级“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单位54家,省级“爱心妈妈小屋”建设示范点5家),在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服务职工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得到企业和女职工的广泛赞誉。

争取上级经费和物资支持,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爱心妈妈小屋”工作是至上而下全面铺开的一项工作,得到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女职委的大力支持和肯定。市总工会女职委争取到省总工会6万元经费支持,市级以上的“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单位可免费获得省总工会赠送的“爱心妈妈小屋”铭牌、母乳喂养宣传展板、母婴护理箱、护理补充包、资料架、湿巾等物品,极大的减少了基层开展“爱心妈妈小屋”采购和制作的费用。除资金和物资支持外,省总工会还推荐广州市“爱心妈妈小屋”工作在全省推进会上进行经验介绍,并组织女职委干部到本市“爱心妈妈小屋”示范点参观学习,保证了广州市“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想方设法解决实际问题,为基层工会提供助力

市总工会女职委为每家市级“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单位拨付2000元建设资金,并先后组织基层女职委到试点单位参观考察,提供“爱心妈妈小屋”基本配置和舒适配置标准,制定了“爱心妈妈小屋”使用管理办法,为各单位管好用好“爱心妈妈小屋”提供范本,各单位对“爱心妈妈小屋”建设有了可以参考的对象与资料。为有效监管“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作,充分征求市总工会财务部、经审办和基层女职委意见,制定了“爱心妈妈小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项目绩效评价表,对经费使用和开展工作都进行标准量化,使“爱心妈妈小屋”建有所用。还通过抽取部分单位实地考察,结合各单位自我绩效评估和照片反馈,评出5家“爱心妈妈小屋”省级示范点,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整改。

开展特色创建工作,解决女职工实际需求

市总工会女职委鼓励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站在女职工的角度为女职工解决问题,建设有本单位特色的“爱心妈妈小屋”。广医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等单位把“爱心妈妈小屋”面向社会开放,为哺乳期女性解决哺乳场所的困难,展示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广州荔湾供电局在“爱心妈妈小屋”内设置儿童游戏区,提供亲子玩乐场所;越秀集团的“爱心妈妈小屋”兼具心理咨询室、理疗室等多个功能;一些单位的“爱心妈妈小屋”还兼具孕妇休息室功能,形成工会工作服务一条龙。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