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推小摊贩登记制度 代表建议要规避权力寻租
相关条例草案月底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三审
新快报讯 记者董芳 通讯员 任宣报道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表决前评估会,邀请立法咨询专家、省人大代表及食品监管单位代表对修订草案修改二稿进行表决前评估。
登记制度要规避权力寻租
评估认为,草案修改二稿,与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具备出台条件。草案修改二稿拟提交7月底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三审。
草案修改二稿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实行集中管理。对此现场有学者认为,目前也有不少工业园区开展得并不成功,将小摊贩都聚集在园区中有行政干预之嫌。
但省人大代表徐嵩表示,这个想法的落实关键在于集中加工区的市场化、规范化运作,比如加工区的信息公示、产品筹建、定期巡查,原料统一配送、废物统一处理、添加剂的统一的管理、人员培训、产品检测等方面,这些涉及到规范化运作的制度,需要在立法当中予以考虑。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省委党校教授赵祥认为,小作坊进园区必须要有相应的配套政策,特别是激励性的措施,园区设备购置、排污排气系统的改造、厂房修缮等方面给予财政补助,否则很有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
草案修改二稿设立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登记制度。徐嵩表示,“草案对于登记证的申请程序比较简单,对于管理部门而言则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可能会出现权力寻租的空间,草案需要考虑作出一些规定进行规避。”
赵祥指出,“就食品小作坊而言,确实要加大核查力度,而且在登记的时候进行现场核查、审查,不能有选择性地查,因此也需要把登记时间适当延长,保证审查的质量。”
三千家榨油厂都要关停?
草案修改二稿明确规定,禁止食品生产加工未使用精炼工艺生产的土榨花生油。对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邱楠表示,花生油小作坊都是属于未使用精炼工艺的,所谓的精炼工艺就是一般的工业化生产要进行脱色、脱臭、去除一些有毒有害物质等来达到工艺的要求,但目前小作坊都没有能力来按照精炼工业生产。
“对土榨的定义要进一步明确,什么是土榨?机榨算不算土榨的一种?或是仅仅是指用人力压榨?”他说,市面上最多的是机榨,就算有合法资质的大厂都是机榨,工艺也是大同小异。
“如果按照这个规定,全省现有的3000多家花生油小作坊都要关停。”邱楠说,食品小作坊全省登记的数量6000多家,花生油小作坊在整个小作坊当中占一半,关掉一半的小作坊,现实还是有很大的执行困难。他建议对中心城区禁止土榨花生油目前比较符合现实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