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售后现“真空” 过保产品成“三不管”
近日,省消委会发布6月投诉情况分析及典型案例。6月,省消委会共接待来访、接受投诉咨询945人次,其中接到消费者投诉270件,同比分别是下降30.31%和47.16%。
其中,消费者施先生去年1月8日在某电商平台数码专营店购买了一套小米MI智能家庭套装无线门窗感应器安全防护产品(简称“小米智能套装”),今年2月该套装中的智能网关失效,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施先生致电小米公司,被告知,该产品已“过保”,小米公司不给过保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施先生联系销售商,商家同样以商品超过保修期为由拒绝提供售后服务。施先生只好请求电商平台方出面协调,但答复却是支持销售商的做法。无奈之下,施先生向省消委会寻求帮助。
接诉后,省消委会投诉部工作人员即与电商平台和小米公司联系,转达了消费者希望产品得到维修服务的诉求,但反复多次沟通,得到的回复都是:此产品维修费用过高,不建议维修,可以以维修价格作换新处理。并表示,即使产品在保修期内,小米公司的处理也是以换代修,而对于维修价格究竟多高,定价的标准和依据又是什么等消委会和消费者提出的疑问,却没有正面给予明确答复。省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进行调解,最终小米公司提出另一种解决方案,消费者表示接受,案件调解成功。
省消委会表示,本案中,虽然施先生所购买的小米智能套装已过保修期,但并不因此丧失获得售后服务的权利,生产商、销售商乃至电商平台都有提供售后服务或给予售后服务指引的责任,不能以产品已过保修期为由,对消费者的维修要求置之不理。其中,小米公司作为生产商,先是直接拒绝了消费者的付费维修要求,在省消委会介入后,又坚持要求消费者以换代修,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省消委会提醒,目前国内市场上的智能产品琳琅满目,各种先进性能十分吸引消费者,但实际上,部分智能产品技术尚未完全成熟,容易产生质量问题,而企业的维修服务一时又跟不上,消费体验并不好。广大消费者应慎重购买智能产品,特别是功能太新太多的产品。如果购买,要尽量了解产品的技术发展水平,选择技术力量雄厚、产品质量有保证、售后服务好的企业产品,避免使用时产生麻烦。记者/刘倩通讯员/粤消宣
编辑: 邹长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