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与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

14.04.2017  00:06

粤教体办函〔2017〕5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与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7〕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对我省做好该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高度重视,整体谋划,统筹推进

请各地认真贯彻《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关于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在总结2015年、2016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全面做好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遴选任务顺利完成。

各地在组织学校、县(区)申报过程中,要按照巩固存量、保证增量的原则,统筹城乡、区域和学校类型,原则上按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和小学1:3:6的基本比例合理匹配(各地可按省推广学校1:2:7比例匹配做适当微调),整体谋划、统筹推进,逐步形成中小学搭配合理、有效衔接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格局。

二、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一)申报

1.申报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必须为省级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并达到《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申报学校要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表》,撰写申报报告,并提供真实可靠、有备案可查的支撑材料。特色校申报表、申报报告、支撑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报送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时,申报学校和县(区)要从网上登录申报系统,将申报相关材料按要求进行网络申报。

2.申报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的单位必须为省级校园足球试点县(区),且达到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报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申报县(区)要从网上登录申报系统,将申报相关材料按要求进行网络申报。东莞市以市为单位整体申报。

(二)县级审核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区域内报送的特色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达到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要求的学校作为遴选对象,推荐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按要求从网上登录申报系统,对申报学校进行审核,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

(三)市级审核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县(区)报送的特色校申报材料和试点县(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向社会公示审核结果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学校和县(区)推荐省教育厅。同时,按要求从网上登录申报系统,对申报学校和试点县(区)进行审核,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

(四)网上申报工作要求

学校、县(区)、地市均需按照《通知》附件2的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分别完成相关规定操作。申报学校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并按照申报系统有关说明和操作流程,按时完成网上的申报工作。

(五)名额分配

1.各地市可在各自名额分配(见附件2)的基础上,多遴选推荐1-10所特色学校(原则上不超过10所;市推荐的学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名次的先后顺序排列),省教育厅将在审核的基础上进行遴选并向教育部推荐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2.试点县(区)每市限报1个,省教育厅将并从申报县(区)中遴选1个报送至教育部。

三、材料齐备,工整规范,按时报送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遴选情况,按照各地名额分配填写《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表》、《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按照学校类型分类排序)和《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申报表》(见附件1),于4月25日前将以上3份材料原件(其他支撑材料均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寄送至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911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市2017年校园足球特色校(或试点县区)申报材料”发至[email protected](邮件)。

报送联系人:李华、周兴生,电话:020-37626353。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与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tif

附件:2.各地2017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名额分配表.docx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