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尾矿库现状调查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4〕31号)

12.08.2014  20:09

粤安监管一〔2014〕31号

 

关于开展尾矿库现状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

为摸清我省尾矿库基本状况,进一步研究尾矿库综合治理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安全风险,提升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4〕69号)和《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粤安监〔2013〕233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委托省安全生产协会开展尾矿库现状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状调查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至2014年10月中旬完成。各有关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安排相关人员会同调查工作,并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现状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全省51座危、险、病以及等级不明、安全度未鉴定的尾矿库(见附件1)的现状、存在问题、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现状调查所需经费由省安全监管局统一安排,不得收取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业费用,现状调查期间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对某个企业(单位)尾矿库现状调查结束后,请该企业(单位)填写《现状调查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直接寄省安全监管局行评办(联系人:李柠,电话:83135448、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

四、现状调查采取直奔尾矿库现场的做法,不代替执法检查,省局将适时派员参与现状调查。

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林振琦,电话:020-83133341,传真:020-83133414;省安全生产协会联系人:朱智钊,电话(传真):020-83135440,传真:020-83135196。

 

   附件:1.现状调查尾矿库名单
       2.现状调查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反馈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1日

附件: 关于开展尾矿库现状调查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4〕31号) 附件1.docx

附件: 关于开展尾矿库现状调查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4〕31号)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