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一季度空气清新器抽查不合格率达50%
3月22日,广东省质监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2016年第一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及2015年全年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五类产品不合格率分别为19.3%、50%、28.6%、24%、34.29%
今年一季度,省质监局重点对电饭锅、空气清新器、水嘴产品、家用燃气灶进行了抽查。
其中,电饭锅产品抽查了佛山、中山、湛江、茂名、顺德等5个市(区)150家企业生产的电饭锅产品150批次,经检验,2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9.3%,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螺钉和连接、能效等级和保温能效等项目。
空气清新器产品抽查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顺德6地市(区)10家企业生产的空气清新器产品共10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0.0%,涉及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水嘴产品质量专项查了广州、珠海、佛山、江门、东莞、顺德等6地区28家企业生产的水嘴28批次,检验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8.6%,涉及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流量、表面耐腐蚀性能、金属污染物析出、流量均匀性等项目。
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抽查了广州、深圳、江门、中山、顺德区等5个市(区)50家企业生产的家用燃气灶产品50个批次,经检验,1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4.0%,涉及到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燃气导管、标志、包装/说明书项目。
儿童服装产品抽查了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顺德等8个地市(区)40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儿童服装产品。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25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5.71%。剔除1批次纯标识、标签不合格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4.29%,涉及到儿童服装的纤维成分及含量、标识(使用说明)、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等8个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详见省质监局官网http://www.gdqts.gov.cn/)。
省质监局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后处理。依法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组织复查;将严重质量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移送相关地市和部门依法查处。
去年共8地市9类产品受警示和预警通报
省质监局还通报了2015年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的总体情况。2015年省级共抽查102种产品,抽查了6353家企业生产的9568批次产品,涉及产品总货值79275.5万元,发现不合格批次1119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1.7%。通过有效的后处理,阻止2139万元不合格产品流入社会。
另外,地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2171家企业生产的33057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897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1.8%,阻止货值11367万元不合格产品流入社会。截至目前省质监局已在省局网站公告40种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的情况,曝光469家不合格企业。
下一步将省质监局坚持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信息。强化区域质量整治,2015年省质监局向不合格产品发现率超过30%的区域和行业,向8个地市9类产品发出质量警示和安全预警通报,确保区域整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