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质监局“管”“放”结合 积极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今年以来,佛山市质监局在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上狠下功夫,通过建立“1+3”政府权责清单(1指职权清单,3指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准入审批清单、市场监管清单)、统一服务标准、下放审批权力等方式,实现“管”、“放”结合,积极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提高行政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力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一是建立“1+3”权责清单。 该局历时3个多月,按照“法无授权则禁止”原则,清理出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等行政权力事项共464项,形成《佛山市质监局行政职权通用目录》,全面摸清了权力“家底”,建立起“职权清单”。同时,结合质监部门职能,清理出仪器仪表制造等12类禁止和限制投资的行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质检技术服务等21类投资经营活动“投资准入审批清单”,并按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要求,制定相应的监管标准,建立起“市场监管清单”,形成前后关联、互为印证的链条式、清单式管理模式。
二是统一规范审批流程。 通过审批流程再造,梳理各环节的自由裁量点,规范各类许可审批事项,按照省地方标准制定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将受理、审查、决定、期限、收费等环节细化规范,并通过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布。通过规范审批流程,该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审核发证的时间目前已压缩到35个工作日,比法定60个工作日缩短近50%的时间。
三是下放审批权利。 结合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和质监体制改革实际,按照“能放则放、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禅城区属组织机构代码等3个事项权利下放到区局,同时取消工业产品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注册登记2个事项,行政成本降低了30%,办事时间减少了45%,同时减少了政府对企业的过多干预。
(佛山市质监局,省局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