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局采取五项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05.12.2016  21:42

  近年来,东莞市质监局结合实际工作,持续完善法治建设,以五项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诉讼实现“零败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达100%,没有发生重大上访事件,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规范行政决策。 重大事项均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东莞市质监局党组议事规则》确定的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程序等方面要求进行决策,对党组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不断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年来,没有发生因违法决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判决违法的情形。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 明确执法权限,建立权责清单,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行政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严格执行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所有案件均需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后方可作出处理决定。一年来办理案件400多宗,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被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确认违法。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实行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由局行政审批科集中受理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法定方式履行许可审批职能。

   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局网站、电子显示屏、印制公开便条等多种方式,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范围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依法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当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达100%。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化解社会矛盾。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严格执行上级机关的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诉讼判决,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完善信访和举报投诉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对企业和群众来电、网络、来信、来访等多种途径反映的诉求,100%按时回复。

   五是完善领导机制,保障依法行政。 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科承担,配备了与之相适应的人员。建立和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党组全年集中学法2次,组织干部参加专题活动2次。局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分析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东莞市局  王职奕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