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宣布取缔居民区内铝镁制品企业 防粉尘爆炸

04.08.2014  19:02

  新华社太原8月4日专电 吸取江苏昆山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山西省要求加强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贸企业的监管,凡厂房不是独立设置、且厂房设置在居民区内的铝镁金属制品企业,一律依法取缔。

  山西省要求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强化金属粉尘、煤粉尘、粮食粉尘、纤维粉尘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除依法取缔危害较大的铝镁制品企业外,对于达不到要求、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贸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山西省安监局规定,企业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除尘器的安装、使用及维护应符合相关规定,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同时,企业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