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明日正式实施 大病医保明起覆盖全广州
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合并,并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制度整合后,除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外,广州市全体城乡居民,不分户籍,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大病医保最高可享受12万元
据介绍,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当天,大病医保政策也同步全面实施。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即可在2015年度内(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最高可按规定享受12万元的大病医保待遇。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广州大病医保于2014年9月1日就开始实施了,但当时的待遇覆盖范围仅限为广州城镇居民医保及从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上述5区1市的新农合参合人员的大病保障依然是按所在区(市)的农合规定执行。
大病医保政策全面实施后,原参加农合的240万人群也将于明日起正式纳入到大病医保保障范围。也就是说,近460万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将无需额外缴费,在住院或进行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全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大病医保金额外支付50%;对于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即超出18.28万元后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部分,由大病保险金额外支付70%。
据悉,截至2014年12月底,广州已有959名参保人享受到了大病医保待遇,平均每人额外多报销6375元。
乙肝、肺结核等7个病种纳入门特
据悉,作为城乡医保的另一大优惠举措,门诊特定项目、门慢等也相应做出调整。大量乙肝患者呼吁的提升治疗医保待遇得以实施。新保障范围及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从明日起,广州市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定项目费用新范围及新标准正式实施。门特新增乙肝、小儿脑瘫、肺结核、艾滋病等7个新项目,至此,广州医保门特项目多达13个类别共18个项目。
广州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明介绍,与过去相比,广州医保门特新政策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乙肝、肺结核等多个常见病种纳入门特项目,医保的普惠性更加增强。过去乙肝是医保门慢项目,即门诊指定慢性病,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每月最高可报销为150元和100元。而新政实施后,乙肝转为门特项目,报销额分别提升到600元和420元。
此外,保障力度也加大了,肝移植抗排异、慢性再障性贫血治疗等门特项目,月报销额度分别有500元和1000元的升幅。另外,心脏、肺脏、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过去参保人若选择在门诊进行,只能选择普通门诊统筹记账,每月最高报销额为300元,纳入门特范围后,该病种每月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度为6000元。
作为门特项目,除急诊留观外,符合准入标准的参保人要享受门特待遇,须经指定定点医院(名单可通过广州医保管理网查询)确诊并审核确认。
特别介绍
由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实施以及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新政策的调整,普通门诊统筹就医管理与待遇均有所变化。具体来说,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首先,普通门诊统筹选点须先选“小点”,再选“大点”。参保人员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俗称“小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参保人,以及城乡居民医保已参保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后,可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择1家其他医疗机构(俗称“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院。
对于上述规定,城乡居民医保于明天即执行。职工医保则在2015年1月1日- 3月31日期间实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过渡措施”,过渡期内参保人的门诊选点及门诊统筹待遇按原政策执行。在过渡期内,已选“大点”而未选“小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2015年4月1日后仍可在“大点”记账结算,但只能按未经转诊的门诊支付比例结算,且在选定“小点”前不可变更“大点”;2015年4月1日起,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的参保人员必须在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选定“大点”的选点手续。
此外,强化了社区首诊及转诊。参保人到社区医院(俗称小医院)门诊就医,不同险种、不同类别的参保人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均同步提高到80%;若经小医院首诊并经转诊后30日内,再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俗称大医院)门诊就医,报销比例则比参保人直接去大医院门诊就诊增加10%。
温馨提醒
未参保人士应尽快参保
明日起,1507家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将为城乡居民参保人服务,其中住院及门诊医疗机构299家,单纯门诊医疗机构403家,还有805家提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服务的村卫生站。
据介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的农村居民(含未成年人及中小学生),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医保系统将默认选定其参保缴费所在地的基层定点医院为其普通门诊就医选定医院。参保人选定基层定点医院后,还可在其通过市医保局认定的普通门诊医疗服务网点进行普通门诊就医结算。
2015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原则上将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记、缴费、参保等相关流程。考虑到今年是新医保政策调整的第一年,新的政策出台又处于下半年,为给仍未参保市民留下足够的参保时间,目前市医保局、人社局已制定相关过渡期办法,在2015年的合适时段,继续为未参保市民提供参保时间。统计显示,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适合参保人群应在480万左右,此前累计的参保人士为450万,仍有相当部分市民应参保未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