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在校集体户籍办理的通知

06.05.2019  10:00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集体户籍迁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毕业生须及时归还所借户籍卡

外借户籍卡未还的2019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在5月25日前将所借户籍卡务必归还保卫处户籍室;5月25日起停止办理毕业生外借户籍工作;如有遗失户籍卡的毕业生尽快到保卫处户籍室咨询相关补办事项,避免影响毕业时户籍迁移办理。

二、 2019 届毕业生在校集体户填写《户籍去向登记表》相关事项

(一)请各学院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籍在校的目录名单分发给学生(每人1份)。

(二)必须认真阅读《户籍去向登记表》事项说明,所填户籍去向内容须与本人在校就业指导中心毕业分配方案内容一致。

(三)表格以学院为单位辅导员老师派专人负责统一收集填写好的《户籍去向登记表》,按顺序编号排列,于5月31日前交保卫处户籍室。

三、发放毕业生户籍迁移证及其它事项

(一)毕业生户籍迁移证办妥后由学院接通知(时间待定,约在6月下旬)到保卫处户籍室统一领取,在毕业生离校前发放给学生本人, 已办户籍迁出手续的毕业生,户籍室一律不再提供户籍首页借用。

(二)按公安局户籍管理有关规定,毕业生需变更户籍迁移的办理程序:1、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更改报到证;2、持更改好的报到证、原户籍迁移证、本人申请更改迁移证说明书一份到保卫处户籍室出具更改证明;3、由毕业生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天河区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办理。

由于大学生户籍迁移工作须与天河区公安分局协调办理,请各学院指定专人与户籍室联系(电话:85288159),并按时完成登记,及时为毕业生办理好户籍迁出。

附: 华农大2019届毕业生户籍去向登记表.xlsx (自行打印)

保卫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