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届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启动

21.11.2016  20:03

11月19日,国家林业局、广东省林业厅、广东省教育厅、国家林业局驻广州专员办、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广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广东长隆集团等单位在广州长隆野生动物世界举办全国暨广东省第二十六届“野生动物宣传月”启动仪式,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深圳市林业局也于同期联合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进社区公益广告活动,共同拉开了主题为“保护野生动物,我们在行动”全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系列活动的序幕。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陈凤学、广东省林业厅厅长陈俊光、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副司长王维胜、广东省林业厅副厅长孟帆、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朱超华、国家林业局驻广州专员办副专员关进敏、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廖庆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秘书长李青文、广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长陈万成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志愿者、学生代表、新闻媒体等近千人等参加了启动仪式。陈俊光在启动仪式上指出,“野生动物宣传月”已成为我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的品牌活动,他呼吁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合理保护森林、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绿色家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长隆杯”全国青少年绘画大赛启动

启动仪式上,主办方介绍了即将开展的“长隆杯”全国青少年绘画大赛。据悉,为加大对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普法宣传力度,此次活动制作《野生动物保护法》普法宣传绘本10万册派发到全国各地中小学。画册中附“长隆杯”全国青少年绘画大赛邀请函,向全国征集绘画作品。此次比赛以“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为主题,参赛者2017年4月1日前提交作品。

为进一步扩大“野生动物宣传月”的影响,11-12月期间,主办方将在长隆野生动物世界和飞鸟乐园推出全球动物科普大讲堂,排列出45天超级课程表,小朋友根据兴趣和时间,免费进园选择不同课堂学习。同时,在野生动物世界的规划专区,将展出由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举办的全国青少年生态文明主题的部分优秀作品。

据透露,在11月宣传活动期间,省林业厅还联合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深圳市林业局、广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等单位,在广州、深圳选择215家公共社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社区公益活动,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明年施行

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是我省各级林业部门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的工作。7月2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与旧版相比,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限制和规范了野生动物的利用,增加了打击非法贸易、网络交易和广告等内容,针对多年困扰保护工作的问题、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社会强烈关注问题、国内外形势发展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

广东优越的自然条件孕育了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但我省也因此成为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的高发地。今年以来,省林业厅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净网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红线行动”、“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清网行动”等5次专项打击行动,有效遏制涉林违法犯罪高发态势。9月份以来,先后三次派出督导组,赴各地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点地区整治整改、督办案件侦查办理、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涉林问题和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等进行检查指导。10月24日至11月5日,省林业厅联合国家林业局驻广州专员办,派出以厅级领导为组长的5个行动督导组,对部分重点地区进行检查督导。据统计,9月份开展“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清网行动”以来,全省共出动林业执法人员30919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18675人次,立案382起,其中刑事案件85起、行政案件297起;整治市场、店铺酒楼、野外场所3772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964处,收缴野生动物42552头(只),其中国家一级196头(只)、国家二级198头(只)、野生鸟类30362只,处理违法人员473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665次,接受群众举报线索423条,根据群众举报破获案件216起。(编辑 林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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