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管家”被双规 主动交代获死缓
机关“大管家”成警示片主角:山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张泽忠受贿案
自“双规”到移送司法,再到一审开庭,正厅级干部张泽忠曾一直是认罪服法的典型。但一审被判处死缓后,张已正式提起上诉。7月3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泽忠死缓,张泽忠曾任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兼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被认定的受贿金额是1701万余元。
从青岛市委秘书长到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泽忠长期担纲地方党政机关“管家”角色,他的贪贿事实中,也体现了相关“后勤”工作中资产资金运作机制漏洞。
省直机关“大管家”
2008年,张泽忠升任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兼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成为山东省政府机关的“大管家”,其多笔受贿行为凸显了这一岗位的特点。
案件材料显示,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下称省管局)在济南市长裕岭有一块后勤基地,基地承包给了山东通福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张泽忠帮助通福达公司在协调减免承包费用、协调村民阻止建设方面提供了帮助,收受了通福达公司董事长方勇3万元。
山东省安达汽车服务公司是省管局的下属单位,2010年时,张泽忠决定由安达公司每年给省级机关车队200万补贴,这份补贴以免费加油、维修的方式发放,为了表示感谢,车队队长成道金送了张泽忠3万元。
济南山东宾馆也是省管局下属单位,2010年时,山东宾馆被济南金马丽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马丽晶公司)承包,为了感谢张泽忠在承包经营、消防整改中提供的帮助,金马丽晶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国德送了他9万元。
省管局还有下属的住房单位,名为山东省省直机关住宅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设公司),建设公司在建设省直汉峪住宅小区时,遭遇了项目规划与土地性质不符的问题,建设公司董事长孙国栋的证言称,张泽忠在小区规划更改方面做了很多协调工作,因此送了他6万元。
而2010年时,青岛市建筑设计院中标了汉峪小区的设计项目,张泽忠在提供帮助后,收受了2万元。
为了调回省管局工作,2011年到2012年,山东省省级机关人防办主任史静本分5次送了张泽忠3万元,判决书显示,这3万元行贿款来源于山东省省级机关人防办。
省管局还有一家下属单位,名为山东省政通后勤服务中心,2006年12月开始,服务中心由许桂金承包,2012年初,为了感谢张泽忠对其业务开展提供帮助,许桂金送了张泽忠1万元。
判决书显示,许桂金所称的业务开展,是2011年和2012年,政通中心提出举办“全省机关消防安全保卫防范培训班”、“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张泽忠同意后举办。
对于上述受贿,张泽忠认为,是其在住院、学习、过节期间收受的营养费、招待费、过节费等,属于收受礼金的违纪行为,不构成受贿。但这并未被一审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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