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塘水库怎样才能防范溺水事故?

13.07.2014  11:34


山塘护栏墙上加喷后依旧模糊的警示语

  ●本报记者  秦秋霖  实 习 生  刘  浒

  一到夏天,酷暑难耐,下水游泳成了不少孩子喜爱的活动。可由于孩子安全意识薄弱,缺乏自救能力,加上家长监管不到位,每年暑假,学生溺水事件屡见报端,给部分家庭带来巨大悲痛。7月10日下午,蕉岭县实验中学5名学生结伴在蕉城镇东山村洋子宫山塘游泳时,就有2人不幸溺亡。

  11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蕉岭洋子宫山塘看到,山塘水深将近8、9米,周边无明显的防护设施及明显的“禁止游泳”等警示牌。在斑驳的山塘护栏上,依稀可看到红色模糊字体,走近一看才发现是“严禁在山塘水库游泳,违者责任自负”的字样。

  “这里连明显的警示标志都没有。”2名死者家属向记者哭诉,前年也有一个大学生在这里溺亡,但有关部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加强防护,目前山塘周边护栏上喷着的“水深危险,严禁游泳”白色字样,是事发后第二天早上工作人员喷涂上去的。

  蕉城镇叟乐村的廖先生是一名游泳爱好者,他告诉记者,每到夏天,山塘里清凉的山泉水就吸引不少人前来游泳,其中不乏学生。对于此前发生的学生溺亡事件,他惋惜说,如果当时有熟知水性的大人在,两个孩子就不会这样没了。

  记者采访当天,该县蕉城镇东山村村委会无工作人员上班。值班室的人员表示,领导都下乡了。随后,记者就此事来到蕉岭水务局三防办。据该办主任徐成江介绍,该山塘主管单位为东山村。他告诉记者,蕉岭不少山塘、水库都曾立过警示牌,但这些警示牌常常遭到人为破坏。目前,该县三防办已于11日发文检查全县各水库、山塘、蓄水电站等蓄水工程管护范围内是否设立“禁止游泳、钓鱼、戏水等活动”的警示牌及明显标志。

  “这里的警示牌基本每年都更新,也经常遭到人为破坏。护栏墙上白色的字体以往也有,事发后工作人员则再次进行加喷。”蕉城镇党委委员刘东海告诉记者。

  链 接

  我市五成溺亡者死于山塘水库

  本报讯  (记者秦秋霖  通讯员冠国  辉燕)暑假来临,炎炎夏日,不少农村学生选择野泳降暑。然而,我市溺水事故屡屡发生,五成溺亡者死于山塘水库。据统计,近几年,我市溺水人数平均每年40多个。2014年1月至7月10日发生18起溺水事故,共21人溺亡,其中11名为未成年人,12名溺亡者则死于到山塘水库游泳玩耍、钓鱼等。

  梅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民警刘威强告诉记者,经对多起溺水事故进行分析,绝大多数是一些青少年前往无安全设施、无人看管的水库、池塘和江河下水游泳造成的。

  警方提醒,市民群众最好是到有安全保障的游泳池游泳,要教育青少年不要到工地、水坑、水库、池塘等危险地段玩耍,谨防发生意外。

  记者手记

    溺水事故频发谁之过?

  没有明显警示牌的山塘,早已在2年前吞噬了一个年轻的生命,为何还有学生频频往里“跳”?有关部门称警示牌遭到破坏。记者认为,遭到破坏就应找原因,并及时重新立牌。

  2个年轻生命就这样离去,这是谁之过?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不仅仅是家庭责任问题,也不能完全依赖于学校管理,而是需要学校、家长、社会三方联动、共同担当、形成合力,全方位保障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