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要及时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17.05.2014  17:07
  南方工报特约评论员、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刘小钢 3月5日,潮州市中心医院发生患者家属押着医生“游街”事件,给近来接连发生伤医杀医事件的热议又添了一把火。正在出席全国政协会议的医卫界90位委员随即联名向大会递交“紧急提案”,建议将医疗机构列为公共场所进行安保,并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尽快制定出台《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医务人员是职工队伍的一部分,当他们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工会就应该及时站出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谴责暴力虐医行为。 在劳资纠纷发生时,经常可以听到:“工会在这里”或者“工会在哪儿”的呼声。这是因为人们习惯了劳资矛盾中工会就是职工的代表者。潮州虐医事件给工会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全方位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不仅只是维护劳资矛盾中职工被侵犯、受伤害的权益。 工会作为我国社会主要的人民团体,应该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上发挥积极的作用,应该将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大平台上参与和作为。比如工会应该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广泛征集各行各业会员的意见,反映职工群众对医改的呼声愿望和要求。 工会应该积极建议立法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保障医务工作者履行救死扶伤职责的环境,强烈谴责在医院滋事、扰乱公共秩序,伤害人命,侮辱人身等极端行为,维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工会还可以发挥自身组织优势,在会员中积极推进社会公德教育和健康知识教育,为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做实事。 总之,工会面对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应该敢于担当,及时发声,积极发挥社会矛盾调解人的作用,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