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强师工程地方奖补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30.09.2014  11:31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强师工程地方奖补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9月29日至10月13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83170073,传真:020-83170067。

  附件:强师工程2014年地方奖补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