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指导价为劳资博弈提供了政策依据

15.05.2015  12:07

本月12日,省人社厅首次发布“2014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实际上是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政策依据。在市场化条件下,职工工资增长必然是劳资双方利益博弈的结果。时值春夏之交,正是企业进入集体协商季节,劳资双方都忙于围绕本年度职工工资问题展开博弈。在这个时间点上,省人社厅发布工资指导价,有助于工资集体协商在针对性方面有效提升质量。当然,或许会加大双方博弈的难度。

按官方说法,此次历时半年的调查,采集数据为2013年全年的数据。也就是说,数据实际反映2013年情况。样本2/3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珠三角地区,而粤东、西、北地区仅各占11%。来自制造业样本所占比接近60%,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占比分别为9%和8.09%。企业规模方面,近五成样本来自小型企业,约三成来自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占比都不超过10%。由此可以判断,本次调查更具科学性,精确度和可信度也更高。

与以往任何一次采样调查公布的工资状况相似,此次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同样遭到来自劳资双方面不同的声音。企业感叹人工成本贵,难以承受经营成本之重,工薪族中的大多数则吐糟“拖了后脚”。劳资双方站在各自利益立场上各说各话,表明双方在涉及具体经济利益时的“针锋相对”。企业方感叹更多的是出于本能的反应。劳方的吐糟更多的是吐出劳动所得与市场价格不相匹配的怨气。这提醒实行了多年工资集体协商,该是大力构建协商文化完善制度的时候了。

工资指导价的发布,有可能给企业方遏制职工工资增长“过快”提供了充分理据。但是职工要的,并非是超越市场价以外的工资,只是希望尽可能与市场价相一致,或者是差距不至于拉得过大。职工的要求合理,并不过分,企业方对此应当予以理解。生活成本的上升,迫使工人更加在意到手工资的多少。他们未必清楚在这背后,企业还要在福利费用、保险费用等方面投入相应的成本。如果指责职工的“漫天要价”,企业方先要检讨自己,信息披露是不是够清楚全面?

工资指导价的发布恐怕会在一些行业企业职工中引起一定程度的反弹,越是劳动关系领域矛盾多的行业、企业,工会组织越是要在推动集体协商成为一线职工增加收入分配话语权、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途径方面发挥积极主导作用,花心思和力气将集体协商引入到企业文化体系中去,并真正使之变为企业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的自觉行为。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