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300万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巨型镇升为市

04.09.2014  15:10

   省住建厅和省发改委就《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征求意见

   广佛肇、珠中江、深莞惠将各携“小兄弟”扩展成新型都市圈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牟晓翼

  ■本版绘图:王云涛

   到2020年,全省1300万本省和外省农业转移人口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将实现“市民化”(落户城镇),同时广佛肇、珠中江、深莞惠 等三大都市圈将各自有了清远、云浮等“小兄弟”,进一步扩展成为新型都市圈。昨日,省住建厅网站公布了《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征求意见稿(下简称《规划》)。《规划》编制组决定从9月3日开始至9月18日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稳步推进义务教育等覆盖城镇常住人口

  《规划》指出,到2020年,全省将完成约1300万的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并对其余转移人口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养老医 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常住人口。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规划》提出要从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提供足够的保障。

   引导人口向珠江口西岸流动

  《规划》指出,珠三角地区要逐步实现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获得与城镇户籍居民同等的社会身份和权利。但广州、深圳要严格控制城市和人口发展 规模。引导外来人口向大城市外围新城和潜力地区转移,适当提高珠三角地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外围节点地区解决人口市民化的相对比重,逐步解决农业转移人口 市民化问题。引导人口向珠江口西岸流动。

  而粤东西北地级市则鼓励就地市民化。同时,培育2个300万左右的城镇群和一批城区人口超100万的中心城市,重点建设30万—50万人的中小城市以及5万—10万人以上的小城镇,成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重要载体。

   全面放宽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限制

  《规划》指出,全省要全面放宽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限制,全面放开除广州、深圳以外城镇的直系亲属随迁限制,全面放开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 东莞、中山以外的建制镇和中小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固定住所人员的落户限制。继续推行高技能人才入户制度,完善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政策。

  对本省进城落户农民,以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为基础,赋予更多财产权利,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运行。对城中村和已经实行“村改居”的人口,要纳入城市人口一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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