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巨灾保险10地市试点全落地 总保额达23.47亿
23.11.2016 09:06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家轩)日前,人保财险清远分公司与清远市财政局正式签署巨灾指数保险合同,至此,广东省巨灾指数保险10个试点地市工作已全部落地完成。据悉,项目总保额达到23.47亿元,由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3家保险机构共同承保,其中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作为承保主体,占近七成份额。
根据2015年发布的《广东省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十件民生实事”的要求,韶关、湛江、梅州、清远、河源、汕尾、阳江、茂名、云浮、汕头10个地市成为我省巨灾保险的试点市。今年7月15日,湛江市政府正式签署巨灾指数保险合同,率先在全省实施巨灾指数保险。
专家指出,巨灾指数保险在广东落地,对推动和完善广东巨灾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广东省政府和湛江市政府运用现代商业保险机制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先进意识。
今年10月21日,台风“海马”在广东汕尾登陆,触发汕尾台风巨灾赔付1000万元,触发汕头、河源、梅州三地强降雨巨灾赔付共1100万元。台风登陆后,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立即启动巨灾指数保险理赔程序,确保达成赔付协议后1天内划付赔款。
据悉,巨灾指数保险今年在10个试点地市落地后,广东省政府将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巨灾保险相关制度和运作流程,并最终力争在全省全面铺开。
责任编辑: GDN007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23.11.2016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