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松山湖科学城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建设。9月25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东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东莞加快推进松山湖科学城建设
今年7月27日,松山湖科学城获得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批复,成为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为全面加快推进松山湖科学城建设,结合国家、省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出台相关工作意见。
《若干意见》的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和省“1+1+9”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市“1+1+6”工作思路,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围绕重大原始创新策源地、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粤港澳合作创新共同体、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试验区四个定位,聚焦新材料、信息、生命领域,勇担战略性标志性基础研究任务,全面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竞争,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始创新高地,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贡献力量。
《若干意见》一是聚焦重大科技需求。对照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重大科技需求,重点围绕新材料、信息、生命等领域,勇担战略性标志性基础研究任务,积极参与国际高水平科技合作与竞争。二是突出综合环境提升。融入“科学+城”全域创新的理念,对交通、教育、居住、知识产权保护等城市配套功能上提出全方位的优化完善方向,进一步提升城市内涵和品质,加快产业链、人才链的集聚。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明确和理顺统筹机制,整合撤并我市原有的推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松山湖科学城建设的相关机构,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统筹,推动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优化考核体系,为科学城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始创新策源地
《若干意见》共分为9个部分、33条具体意见,主要分为三大板块。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围绕重大原始创新策源地、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基地、粤港澳合作创新共同体、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试验区四个定位,提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城这一总体目标。
第二至第六部分为五大建设方向。其中,第二部分是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始创新策源地。主要提出了建设世界一流的大科学装置群、推动新型研究型大学建设等6项举措。第三部分是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兴产业发源地。通过部署推动新兴产业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交融、加快构建与先进制造业匹配的生产性服务体系等4个工作重点,汇集新兴产业集群。第四部分是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集聚地,提出构建“科技+金融+人才”的创业新生态、构建国际化科研人才交流平台等5大手段,促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聚集。第五部分是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示范地,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2个重点,为创新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支撑。第六部分是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人文宜居地,通过融入大湾区交通生活圈、建设智慧城市标杆区域、加强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供给等5个抓手,创造更加优越的综合环境。
第七至第九部分为组织保障。其中,第七部分是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撑,通过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高标准完善规划体系等4项措施,为科学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第八部分是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创新深莞融合发展机制、强化区域统筹和辐射带动、创新建设投融资机制等6个维度,推动实现更高层次的共享共赢。
全媒体记者 李金健 林朝丰
全媒体编辑 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