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开始接受推荐申报
东莞时间网讯 第六届“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评选开始了。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服务我市科技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和实施细则》(东府办〔2009〕15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市科协决定开展第六届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
推荐申报工作目前已正式启动。候选人须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推荐,各推荐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申报推荐材料在所在单位或适当范围内公示后(一周以上),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0日。
根据申报要求,候选人须在东莞市辖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公共事务满2年以上;在相应的科技工作岗位上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以2014年12月31日计算);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相关文件和表格可登陆东莞科普网(www.dgkp.gov.cn)下载。
申报材料
推荐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按科技创新、科技管理、科技与经济结合、科学普及;教育工作或公共卫生工作领域分类整理递交材料,所有证明材料A4版面,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按以下资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1、《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申报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有者提供)复印件;
3、在莞从事相关科技工作的工龄证明;
4、个人近三年工作报告;
5、近三年科技工作的主要业绩证明复印件(按科技创新、科技管理、科技与经济结合、科学普及;教育工作或公共卫生工作领域分类提供);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申报单位在2014年7月10日前向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学会部)递交书面材料,并将《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申报表》和个人工作报告的电子文档发至东莞市科协学会部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22119671 22110243
附件 :
1、《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和实施细则》(东府办〔2009〕152号).pdf
(记者 闵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