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及时查处中央转交案件:两家工厂被责令关停整改

06.12.2016  20:32

  本报讯  (记者罗诚浩  通讯员张文梅  甘宇生)11月28日起,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连日来,我市陆续收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的环保案件,兴宁市建立市委书记市长督查、分管领导包案制度,迅速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案件。至昨日,该市前4批6宗转办案件全部完成核查,部分案件得到快速查处。

  海会印染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

  在兴宁市官汕二路,兴宁市海会印染厂的废水、废气问题经常弄得周边群众寝食难安,群众将问题反映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后,被作为重点举报件转办。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工厂坐落在繁华的城区内,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该厂已被居民区包围。在工厂内记者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印染设备,但车间内空无一人。厂内的废水收集池里存储着颜色发黑的废水,不远处的废水处理池仍在工作,散发的气味难闻。记者从兴宁市环保局了解到,环境监测人员对工厂排放的生产废水进行取样,发现该厂的化学需氧量(COD)超标2.62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兴宁市环保局发出了《兴宁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限制生产事先告知书》,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生产。

兴宁市海会印染厂超标排放的废水。

  工厂的负责人袁举荣告诉记者,海会印染厂原来是国有企业,他从2005年接手后逐步对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进行更新换代。针对该厂臭味扰民问题,他表示已经与东莞的专业环保公司签订了第三方处理生产废水的合同,一定会积极配合好政府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据了解,兴宁市委、市政府对环境问题高度重视。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陈志宁带领有关部分负责同志到现场进行督查。兴宁市环保局会同兴田街道办事处、国土、经信、公安等单位具体办理。接下来,环保局、兴田街道办事处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停产整改落实到位。此外,有关部门也正在抓紧研究解决企业的后续处置和出路问题。

  通旺塑料

  拆除设备 自愿关闭工厂

  在兴宁市新陂镇家庄村新安桥,附近村民投诉一间叫“通旺塑料”的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污染环境。昨日,记者来到厂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厂里的供电已被切断。据工厂负责人蓝兰介绍,工厂占地约2000平方米,主要利用废旧编织袋生产塑料颗粒,由于工厂使用的废气处理器不够好,导致臭味扰民。“鉴于工厂的运营情况,自愿关闭工厂,移除设备,清理废料。”

兴宁市新陂镇通旺塑料厂,工作人员在拆除生产设备。

  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告诉记者,日前执法人员到场时该厂已处于停产状态,该厂负责人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决定放弃整改,不再生产,并现场写下自愿关闭承诺书。“接下来,将继续督促企业尽快拆除生产设备;对辖区内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