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委宣讲团将赴全市各地开展宣讲活动

30.04.2017  12:11

  4月28日,汕尾市委宣传部召开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宣讲备课会,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和市委宣讲团成员参加会议。

  根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市委宣传部同市直有关单位组成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市委宣讲团”将于近期赴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宣讲活动。

  会议指出,宣讲活动要全面准确宣讲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对广东工作的重大意义;“四个坚持”是广东改革发展的旗帜、方向和原则;“三个支撑”是广东必须担当好的历史责任和光荣使命;“两个走在前列”是广东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同时宣讲好市委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措施。

  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宣讲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立足实际,着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要认真安排、服务好市委宣讲团宣讲工作,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理论工作者、学校师生、基层干部群众参加听讲。二要面向基层宣讲,各县(市、区)党委要参照市委宣讲团的做法,选调当地政治素质强、政策水平高的领导干部、理论工作者组成宣讲队伍,分赴乡镇(街道)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三要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扩大宣讲影响,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这次宣讲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热潮。

编辑: 黄嘉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