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新陂镇乐仙村建养龟场增加收入

09.06.2014  12:03

  本报讯  日前,兴宁市新陂镇乐仙村养龟场建成投产。该养龟场由帮扶单位广州市司法局投资50万元兴建,占地200平方米。龟场内现有种龟150多只,预计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10万多元。(游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