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部分历史建筑可开展经营

12.08.2014  17:24
广州市规划局7月起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历史建筑入户宣传服务工作,发现超过六成业主支持住所被评为历史建筑,并有近半业主愿意和企业合作开发利用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

  入户调查

  ●支持住所建筑评为历史建筑的超过六成

  ●完全不支持的为5.4%,主要是因为“评定后不能随意拆改、修缮和装修改造

 广州市规划局7月起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历史建筑入户宣传服务工作,发现超过六成业主支持住所被评为历史建筑,并有近半业主愿意和企业合作开发利用历史建筑。

  记者从规划部门了解到,为了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和保护工作,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历史建筑可以由原先的居住功能转变为兼容文化甚至经营功能。

  修缮有疑问可咨询专家

  今年7月9日起,广州市规划局委托广州市参客市场调研有限公司开展了历史建筑入户宣传服务工作,这项工作与华南理工大学同步编制的《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入户调查工作同步进行。该项工作预计还将持续两三个月。

  至7月30日,已入户服务103处,其中公房42处,私房85处,重叠部分共24处,主要以越秀区光塔街、北京街及大塘街辖区内的历史建筑为主,部分住户因业主或使用人联系不上未能全部入户,未来将继续联系争取进入。

  市民如果有历史建筑修缮等方面的疑问,可以拨打咨询电话83347677。比如,在维修中如果把握不准哪里是要保留的,拨打这个电话后,规划部门会尽快派专业人员上门服务,进行鉴定指导修缮工作。

  六成业主愿评历史建筑

  调研机构在入户服务的过程中,发现历史建筑存在产权复杂、业主意愿不一等情况。

  据介绍,因不少私房的业主已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甚至是失联,目前项目组正通过街道、居委、出租屋管理及中介公司收集这些业主或代管人的资料。此外,历史建筑的产权情况复杂。

  一些业主或其后人则希望将产权从政府手中收回,如海珠中路祥龙里7号、何氏书院等;还有一些历史建筑业主已过世,现在产权不明晰。

  在已入户的历史建筑中,超过六成的受访居民表示支持住所建筑评为历史建筑。完全不支持的居民较少,仅为5.4%,主要是因为认为房屋评为历史建筑后不能随意拆改、修缮和装修改造。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房子列入历史建筑前,会征求并尊重他们的意见,除非是非常有价值的才会指定列入。

   业主希望政府出资修缮

  广州市规划局正在申请建立历史建筑政府维修资金,但该局强调,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抢救性修缮或奖励,必须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依法申请利用,数量有限。

  就目前的调研情况来看,不少历史建筑迫切需要修缮。以东皋大道义兴园3-31号民居为例,那里是成片的历史建筑区,上世纪30年代建成。由于全部是砖木结构,要经常换掉被白蚁蛀的木梁,即使在不改变外立面的情况下,仅加固结构,每栋就需花费30万元。业主希望政府能按照一定的比例提供修缮补助。

  据了解,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大多为民居,其中多数为私房,现居住的居民多为中老年人。由于建造年代久远(大多为20世纪20至30年代建造),“漏雨”、“房屋老旧,存在安全隐患”、“通风采光不足”、“木结构构件存在白蚁蛀蚀”是不少历史建筑存在的主要问题。

  除了房子本身的修缮,业主还希望整治历史建筑周边环境,加强环卫清洁工作;对于成片的历史建筑,希望政府协调住户和房管局统一修缮外墙和水管。他们最主要的需求,是希望可以由政府或有关各方面提供修缮或修缮的资金补助。

  部分历史建筑可改功能

  有专家表示,大部分历史建筑都是私产民居,其公共性可能仅在外立面部分或局部,如何补贴修缮历史建筑中的私人物业需要认真研究,因此建立政府维修资金的同时,民间的保护“小金库”亟待建立,希望社会力量能积极投入到历史建筑的修缮和依法利用中。

  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参与历史建筑的开发利用有个很大的政策“红包”,就是在条件允许和符合保护规划的前提下,业主可以依程序将历史建筑由原先的居住功能,申请兼容文化甚至经营功能。

  在境外及国内一些城市,历史建筑的商业利用非常普遍,比如在台湾,部分单栋历史建筑首层改为茶馆等特色经营,业主可继续在楼上居住。但是,调查发现,广州的历史建筑业主更希望能保持现状居住功能,希望做文化创意、旅馆等用途的受访者较少。不过,如果能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发利用历史建筑,则有近半的受访居民表示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