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英德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继续深化林改和山纠专项治理工作
英德市自2009年集中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法规政策性强,加之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原因,确权发证工作存在程序缺失、填写错漏、台帐档案混乱等诸多问题。随着林改的不断深入,林地开发利用不断加大,林地价值不断攀升,林农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山林纠纷随之凸显,申请更正、注销(撤销)新版《林权证》的数量日益增多,成了林农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
今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英德市委市政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英德市林权换发证及山林纠纷调处维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深化林权换发证及山林纠纷调处维稳专项治理工作活动。一是明确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黄镇生市长为组长、巫定敬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高位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二是明确工作机制。设立以林业局局长为组长的市指导组和以镇长为组长的镇街组,落实目标责任,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工作实效,推广典型经验;三是明确工作目标。用三年的时间,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实现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证率达到95%以上,山林纠纷调结率达到每年85%以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设立奖惩机制。对存在四至及附图有错漏的新林权证,予以更正,并按程序发放到当事人手中的,每完成一宗给予300元奖励;对存在确权程序不当、权利人错位等问题的新林权证,予以注销(撤销),并按程序发放到当事人手中的,每完成一宗给予1000元奖励;对通过协商签订调解协议解决、或通过司法救济途径解决,并得以案结事了人和的山林纠纷案件,300亩以下的,每宗奖励1000元;300亩以上(含300亩)至1000亩以下的,每宗奖励2000元;1000亩以上(含1000亩)的,每宗奖励3000元。同时,加大惩罚力度,对专项治理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出现推诿、拖延现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重点督办;对被重点督办期间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不得提拔、评先、评优;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将追究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