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违法排污大整治利剑行动成效明显
■市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联动,深入镇街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行为
“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有机废气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停产整改,做双笔录,拟查封,拟立案处罚。”9月17日,市大气办通报近期“利剑行动”涉气违法典型案例,部分企业被依法顶格处罚。市、镇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企业偷排、漏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自觉守法经营,逐步减少环境违法现象,努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镇联动,开展违法排污大整治利剑行动的成效明显,扫出一片清朗天。中秋节之后,蓝天白天成为新常态,“东莞蓝”霸屏朋友圈。截至9月15日,我市今年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2.6% ,同比上升0.8%。影响空气质量的三项主要污染物呈现“两降一升”,大气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1%;NO2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臭氧平均浓度1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7%。
市镇联合执法整治违法排污
9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二科联合长安镇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一起到长安镇新民村进行联合执法。在对东莞市长安俊威五金制品厂进行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五金等制品的电镀加工业务,并办理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不过,执法人员进入企业车间时,却发现许多不正常现象。生产车间的喷漆工序当时正在作业,但配套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光解设备没有开启,有机废气未经光解处理,只经过喷淋、过滤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科科长陈耀仲坦言:“这是典型的故意闲置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气,涉嫌生态环境违法。”执法人员当即对该企业负责人做双笔录,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同时,该企业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气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将分别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只是东莞违法排污大整治利剑行动中生态环境执法的缩影。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曾鸣介绍,市镇两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采取“5+2”“白+黑”、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对重点涉水企业、“零排放”企业开展集中错时监管执法检查;采取“三不、三直”(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的检查方式进行突击检查,破解人情执法甚至地方干预执法的问题。
多个镇街积极查处违法企业
全市拉开违法排污大整治利剑行动,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逐一打击,在各镇街(园区)企业间营造一股“违法必究”的氛围。市大气办针对当前臭氧高企的现状,制定臭氧污染防控百日攻坚行动,整合市镇两级生态环境执法力量,通过抽调异地执法人员,攻破“人情关”,解决“灯下黑”,消除“臭氧浓”,获得了各镇街(园区)的积极响应。
8月27日上午,臭氧污染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在厚街拉开序幕,持续到11月底。重点检查整治厚街、长安、大岭山等11个镇街的涉VOCs企业,力争有效遏制臭氧恶化态势。
9月3日-7日,市生态环境局从厚街、中堂、望牛墩、松山湖等四个镇(园区)抽调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深入大岭山镇重点整治臭氧,为期5天的“白+黑”、异地交叉执法的专项行动,共检查45家企业,发现问题企业18家。其中,4家企业被当场查处,3家企业生产性用电被查封,11家企业被要求限期整改。
在此期间,东坑镇协调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长安镇在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8月底至9月初,开展3次专项行动,出动76人次,共检查企业38家,处罚企业10家、查封4家。而桥头镇出动7个执法小组,抽调21名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重点涉水企业32家,发现问题企业14家。
陈耀仲表示,多个镇街积极查处违法企业,倒逼企业守法经营、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更坚定了全市开展臭氧污染防控百日攻坚行动的信心和决心。同时,通过技术指导、第三方机构介入等方式,督促企业提标改造,贯彻落实“源头削减、过程控制、终端治理”的治理理念,帮助企业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现象,有效遏制臭氧恶化态势。
记者 周桂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