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15.01.2018 23:00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粤教督〔2018〕1号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由清远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连南瑶族自治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连南瑶族自治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连南瑶族自治县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外交流,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和现代教育治理能力,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1月11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5.01.2018 23:00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乳源瑶族自治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7号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梅县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6号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江城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5号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