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作假证言 男子被判刑半年

29.10.2014  10:14

   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村民伍某见证了老友刘某指使2名男子殴打他人,成为重要证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伍某曾指证了刘某的作案经过。但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伍某突然要求更改证言,称“没看到”。后刘某被法院认定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伍某也因虚假证言被提起公诉。昨日下午,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伪证罪判处伍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男子纠集2人殴打他人致伤

  2013年8月20日,在东莞生活多年的河南男子刘某以其女友被李某欺负为由,纠集2名男子携带铁锹和砍刀,窜到虎门镇树田社区找到李某,要求其下跪道歉。遭拒绝后,刘某指使上述2名男子对李某进行殴打,致使李某身上多处受伤。

  2013年9月5日,公安机关在虎门镇树田社区一出租屋抓获刘某。经法医鉴定,被打男子李某所受损伤为轻伤。经查,刘某有多次入狱记录。

  案发当时,刘某一个朋友伍某正好目睹了纠纷经过,成为该案的重要证人。在刘某故意伤害案的侦查阶段,伍某在公安机关笔录中明确指证刘某指使2名男子殴打李某。

  但案情突然出现了转折。在该案审查起诉阶段,伍某到检察机关要求重新制作笔录。2013年12月26日,伍某到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接受询问,故意隐瞒刘某指使他人殴打李某的犯罪事实,将上述证言改为“没看到刘某指使他人殴打李某”,欲使刘某逃避法律追究。

   男子作假证言被判刑

  2014年5月26日,民警在虎门镇将伍某抓获。伍某事后供称,他和刘某是多年朋友,不想看其坐牢。

  2014年7月16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两年。2014年9月,伍某也因涉嫌伪证罪被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伍某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依法应予惩处。伍某当庭表示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