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孟建国受贿60余万获刑6年
手中掌管着农业资金发放、管理等权限,一些农业企业的老板都争相找到他,给他送去各种好处。近日,常州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孟建国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刘国庆
今年52岁的孟建国,2002年到2012年8月份,担任常州市财政局农业处处长。此后,孟建国升任该局副局长直到案发。
从担任农业处处长起,孟建国就一直负责农业补贴、农业项目资金的审核工作。各类农业项目的财政补贴、补助资金,孟建国有推荐、建议、安排等权限,因此,常州一些农业公司的负责人争相巴结他。
2007年,为常州某农业公司审核发放了一笔资金补贴后,孟建国来到该公司负责人赵某的办公室,让赵某给报销了4.3万元的发票。这些发票都是孟建国个人消费的费用。
2009年,孟建国手头紧,就向赵某“借”了5万元钱。这5万块,孟建国没有打借条,对方也从不提出归还。直到案发,孟建国也没有还钱。一次去香港,孟建国看中一款LV女包,赵某付钱买下送给他。
除了这些,从2006年至2011年每年春节,赵某都要给孟建国送去香烟、购物卡拜年。
除直接送好处外,不少企业还以“评审费”的名义给孟建国送钱。2008年下半年,省里组织专家到金某公司的种植基地验收,孟建国陪同。验收结束,金某送给孟建国4000元,称这是评审费。
一些项目申报时需要向相关部门送材料,给了孟建国收受好处的机会。2008年上半年,孟建国陪金某去南京送一个项目申报材料,在回常州的路上,金某悄悄塞给他5000元。检察机关查明,孟建国多次在陪同送材料时,收受企业负责人好处。
2012年,陆某的公司向政府部门申报了一个休闲观光项目,当时这批项目,主管部门原计划给30万元补贴。在申报过程中,孟建国看到陆某的项目内容多,就又多安排了20万元。陆某知道后,特地于2013年春节前给孟建国送去1万元表示感谢。
对孟建国受贿一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2005年至今,孟建国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请托人赵某等人贿送的各类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66.26万元。2013年下半年和2014年上半年,孟建国为掩饰犯罪,退还金某等人部分钱物。
法院一审判决,孟建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扣押的路易威登(LV)女式提包一只、追缴的赃款7.84万元及孟建国家属为其退出的赃款57.37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