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峰山或将建2.2万平方米酒店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州市规委会上获悉,帽峰山上将建占地面积为2.2万平方米的酒店,建设酒店地块性质将从现状的农林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类用地,这个规划调整只有1票反对,有25票赞成。广州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按照广东省的整体规划,该项目地块属于禁止开发区,禁止建设任何有污染排放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广州市长陈建华说,该项目是否需要报省里面批准,相关职能部门要了解清楚,并按程序进行。
为何要作这个规划调整?并且赢得了大部分的赞成票?
据了解,省委某部门打算在帽峰山头陂村建设特殊项目,共需征地约292亩,所以,这次征地将返还29.2亩给头陂村,加上之前3.4亩历史留用地,一共有32.6亩(约2.2万平方米)土地将返还给头陂村。头陂村书记在规委会上表示,全村没有任何发展用地,在帽峰山里什么都建不了,目前全村经济比较落后,为了提高村民经济收入,才有此规划。
规划:未来将建酒店
根据规划,拟建酒店的地块南侧紧邻帽峰山森林公园景观大道,北侧为九太公路,沿九太公路两侧零星分布有飞鹅坑、横槎村、头陂村等自然村,而西面距京珠高速公路约5公里。
这次规划调整,主要是将用地性质由农林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类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2.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3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40%、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35%,地面停车位有5个,地下停车位有259个。这2.2万平方米土地位于省委某部门特殊项目地块的东南侧。
根据规划,项目地块内布局主要为3至4层的酒店建筑,结合周边环境,打造岭南风格的生态、休闲商业设施。规划图显示,这宗地块将建成4层高的会议中心、酒店、风情餐厅,此外,还有7幢3层高的酒店房间。与酒店相邻的是景观大道和一条规划路。
环保局:地块位于禁止开发区
对于在帽峰山这宗地块上能否建酒店,规委会上,广州市环保部门提出疑问,参会的环保部门相关人士说,从图上看这个地块位于帽峰山附近,按照广东省的整体规划,属于禁止开发区,上个月环保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发文规定,开发区内禁止建设任何有污染排放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按照这样的规定,现在的项目是不符合规定的,唯一能建的前提是要把它调出禁止开发区的范围内,调出森林公园的范围,这个解释权只有省发改委才有。
此外,市国土房管局在此前征求意见时提出两点意见,一是:经核查《白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这次控规修改方案涉及地块全部为农用地(林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议调整项目选址或与白云区正在编制的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衔接。二是建议附上具体的留用地指标核定函,并明确已选址、尚未选址的具体留用地指标数,为确定规划选址红线面积提供依据和支撑。
陈建华:项目要按程序进行
规委会上,广州市头陂村书记说,头陂村在帽峰山风景区内,村头村尾有11公里长,整个纳入帽峰山生态保护,全村现在有4500人左右,对政府储备用地、省委某部门征地,全村村民都很配合支持,村民在去年上半年已经交地,目前的规划主要是为了解决全村集体收入,“因为全村没有任何发展用地,唯一只能利用这次(机会),我们希望能够把村民经济收入带好一点,现在全村经济在广州来说还是很落后的,因为在帽峰山里,什么都建不了,希望大家支持一下”。
广州市长陈建华说,这块留用地的选址已多次多方面到现场反复比选(包括村民到现场选地),现在最主要是环保问题和生态保护区的关系要处理好。他说,首先整体的帽峰山规划要把它纳入到服务体系里,包括今后在帽峰山地区七十几平方公里里面,整片地区里面还有几个村的留用地,“他们不可能把留用地或经济发展用地落到外面去,应该是除了外出务工以外,在本地的经济发展也要和帽峰山的服务设施结合起来,我们政府不能与民争利,就是建了这风景区让他能有这方面的收益,除了耕山种地还要有从事服务业的收益,也感谢村里面村民对风景区建设作出的贡献”。陈建华说,该项目是否需要报省里面批准,相关职能部门要了解清楚,并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