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监管与创新冲突 法规需与时俱进
在“互联网+”的冲击下,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层出不穷,而监管所凭据的法律文本可能相对滞后,有可能让监管与创新发生冲突,如何平衡这些冲突,最佳的路径是,尽快根据新的情况制定或修改法律。
《南方都市报》报道,专车服务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取得交通部长杨传堂“合法化”的认可后,发展蔓延之势一发不可收拾。深处广深之间的东莞,自然成为他们抢占市场的下一“高地”。
从去年滴滴和快的掀起的烧钱补贴狂潮,到去年下半年专车在部分大城市的异军突起,再到今年专车扩散到中小城市,“互联网+出租车”的冲击力似乎不可阻挡,而在这其中,政府监管部门无疑处于尴尬境地,放手不管,出租车公司不依不饶;而出手处罚,又遭遇舆论对创新的支持,与社会发展大势不符。如何平衡这些冲突,无疑考验着监管部门的智慧。
其实,城市居民对目前模式下的出租业服务早已怨声载道,无论是价格,还是服务质量,都难与出租车行业的准公共性生成吻合,而出租车行业的从业人员薪酬待遇低、劳动强度大更是路人皆知。在许多城市,出租车行业所引发群体事件层出不穷,传统的出租车经营模式到了勉强维系的地步。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打车APP应运而生。在移动互联的技术模式下,只要安装了APP,信息的快速传递,即可对接供需,而专车服务的推出更可能让不具备出租车经营资格的社会车辆进入出租车行业,形成对当前城市出租车事实上的垄断的冲击。
无疑问的是,当前城市通行的出租车监管法规,是基于传统出租车经营模式所制定的,其中,关键的条款是,不具备出租车经营资格的车辆不能从事出租车服务。一些城市对打车APP和专车APP实施封杀,主要也是依据这一法律条款。公允地说,在法律未修改之前,监管部门依据法律,对打车APP和专车APP进行封杀,或者对使用APP而从事出租车运营的人进行处罚都未必违法,但这种处罚难免压制创新,而这些创新有可能改变出租车行业的种种流弊,让出租车行业回归准公共服务的本性,更好地服务市民。
今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以“互联网+”行动计划改造传统产业的战略。显而易见的是,无论是打车APP还是专车APP,都是“互联网+出租车”的衍生品,都具备了解构传统出租车经营模式,重建出租车新业态新模式的能量。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必要采取主动适应的态度。据媒体报道,近期,杭州监管部门已不再对专车实施罚款,而是采取约谈的方式,对专车服务的提供者进行必要的提示,特别是对他们安全驾驶进行追踪,以保证服务的安全性。
在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态势下,特别是在“互联网+”的冲击下,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层出不穷,而监管所凭据的法律文本可能相对滞后,有可能让监管与创新发生冲突,如何平衡这些冲突,最佳的路径是,尽快根据新的情况制定或修改法律。交通部长杨传堂在“两会”期间披露,专车服务的新监管法规,将于今年上半年出台,有望开启规范化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