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一村庄旁堆放刺鼻污染土
5月24日,平谷东高村镇大旺务村旁堆放了一个高约10米的土堆,散发刺鼻性气味。据介绍,这是从一家已搬迁香料厂运来修复的污染土。新京报记者 薛珺 摄
新京报讯 近日,平谷区东高村镇大旺务村村旁出现一个高约10米、足球场般大小的土堆,多名村民称,该土堆散发难闻的刺鼻性气味。据介绍,这是从一家已搬迁香料厂运来修复的污染土。东高村镇镇长秦海滨表示,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停运污染土,已经运到村旁的土,将在三天后拉走。
村内蔓延刺鼻性气味
污染土堆放在大旺务村西南方向的一个废弃大院内,距最近的大旺务村民家约200米。大院四周围墙不足两米高,土堆高约10米,面积约有足球场般大小。
废弃大院门口的一处公示牌显示,这些土从以前的北京天利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工厂内运过来,该公司主要生产食品添加剂,在生产中产生可挥发性污染物,于2010年12月完成企业搬迁。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平谷分中心对地块进行了收储,根据市环保局有关要求,对原址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环境评估,并对受污染区域进行修复治理。
村内多位村民称,约两个月前,开始有大批渣土车往这儿倒土。“后来村里开始有很刺激的味道,很像农药的气味。”村民张淑云说。
“那个香料厂以前是个化工厂。”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说,这个厂里的化学原料对土壤污染很严重,“现在香料厂搬走了,他们要修复那个厂的污染土,就把土拉到我们这儿了。”
对于这些散发刺激气味的污染土,村民们担忧气味会对人体有害,也怕对村民饮用的地下水造成污染。
33万立方米土壤将修复
据北京市环保局的一份资料显示,天利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的厂址区域,土壤、地下水均受到有机物污染,原则上同意对该地块内约33万立方米的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修复。
该部门另一份文件称,“发生扰民或发现污染物排放超标”,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多位村民称,自从污染土拉来以后,百余名村民多次到现场,要求对方停止运土,对方停了20多天后,再次继续运土。
为何把需要修复的污染土运至大旺务村附近,市环保局一名负责人表示,该局确实对该事项进行过批复,但批复中没有提到要将污染土运送到大旺务村旁边进行修复。
新京报记者查阅北京市环保局的上述两个批示,里面仅提到了对污染地块的土壤进行修复,并没有提到放在哪儿修复。
昨日,东高村镇镇长秦海滨说,在北京市环保局批复的实施方案中,确实显示了具体地点。这个项目手续齐全,因为村民反对,区里决定停运,已经运过去的土,三天后将会拉走。
■ 讲述
村里多只羊死亡和流产
有村民称身体也出现不适;镇负责人称尚不确定与污染土有关
这些污染土为何运到这里,大旺务村委会也不知情。村委会主任赵建春称,这个废旧大院的土地,之前属于大旺务村,后来由于历史原因,成了邻村东高村的土地。“最早知道的时候,是动工时用村里的电,那时还以为是别的工程。”
村民任女士的家离废旧大院约200米。“气味很刺鼻,刚开始几天,我一直咳嗽,喉咙里像是有东西,喘不过来气。”她说。
多名村民说,自从污染土运来后,身体出现了不适反应。此外,有村民称自家养的羊出现流产或死亡情况。
任女士说,近期,她养的羊已经死了三只,好几只流产。
5月24日,任女士家的羊圈里躺着一只死羊,她说,这只羊是23日死亡的,还有好几只病了,眼睛发红,以前活蹦乱跳的,现在像抑郁了一样。
任女士的邻居也是养羊专业户,他称自家的羊也有死亡和流产的情况。
东高村镇兽医站兽医艾怀付说,他曾到任女士家给羊看病,也不知道她家的羊得了什么病,以前从没有见过这种症状。据他所知,任女士家的羊确实死了三只,“都是这一两个月内。”
任女士曾找到东高村镇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说,现在并不能确认羊的死亡和流产,与这些污染土有关。
■ 追访
污染土未按规定进行覆盖
5月23日,几名工人站在土堆上,指挥着挖掘机进行工作。当日下午,几名工人开始用塑料薄膜盖住这堆污染土。
24日,平谷下着小雨,大院内已经停止了任何工程。塑料薄膜仍在土堆上盖着,但仅仅盖住了一小部分,大部分土仍然裸露着,大院中间的一堆土没有任何覆盖。
按照规定,污染土运到施工现场后,应喷洒抑味剂并对其进行覆盖封存,之后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在土壤修复过程中,应该对周边环境进行实时监测。
多位村民称,之前的污染土也都是直接裸露的,并未覆盖。
村民张淑云5月初拍摄的视频显示,当时污染土完全裸露,没有任何薄膜覆盖。“也没有喷洒过任何除味剂,开始盖薄膜就是在23日那天。”张淑云说。
受污染土壤放在哪儿修复,要看它的分类,看它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带有刺鼻性气味的受污染土壤,肯定不能放在村庄旁边,村民可以要求他们搬离,对造成的侵害要求赔偿。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
■ 背景
污染企业搬迁土壤需“消毒”
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其中规定: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原址进行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
环保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对暂不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要督促责任人采取隔离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今年4月18日,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2005-2013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结果显示,我国工业企业用地中有高于30%的土壤受到污染。
根据《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按照处置场所,可分为原位修复和异位修复。场地本身具备原位修复条件时(如产地较为空旷,地质结构相对简单,渗透性较好等),建议优先选择原位修复技术。异位修复技术的修复周期短,修复效率高,且修复效果好,但存在挖掘和设备使用维护费用高的问题。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