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省级研修培训工作的通知
粤教继函〔2017〕1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有关高校及教师培训机构,省属中小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17年“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51号),经过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已确定我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省级研修培训项目(幼儿园教师研修培训项目另发通知)及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为认真落实相关研修培训任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修培训任务安排及参训对象条件
2017年中小学教师省级研修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省培项目”)含4大项24个子项目,具体如下:
(一)中小学骨干教师高端研修项目:包括跨区域合作中小学卓越教师高端研修、跨年度递进式培训项目—中小学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研修(含省外班一期)与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研修、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专项研修,以及市、县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人赴台交流研修等5个子项目(其中中小学卓越教师高端研修与市县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人赴台交流研修为跨区域交流合作项目,有关事项另文通知)。
(二)中小学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包括音乐、美术、舞蹈、体育、英语学科骨干教师培训、优秀传统文化—书法学科骨干教师与中华经典文化诵写讲骨干教师培训、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和粤港语言教师培训等9个子项目(其中粤港语言教师培训为跨区域合作项目,有关事项另文通知)。
(三)乡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包括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乡村小学教师多学科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乡村中小学实验教师专项培训、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以及跨年度递进式培训项目—乡村教师置换培训等6个子项目。
(四)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包括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评估教师培训、孤独症儿童教育与康复实务培训、智障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普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培训等4个子项目。
各项目任务、参训对象及遴选条件详见《2017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省级研修培训项目学员遴选指南》(附件1)。
二、各项目任务量及名额分配
2017年中小学省级研修培训项目任务量为:中小学骨干教师高端研修项目计划培训1380人;中小学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计划培训2540人;乡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计划培训11850人(含乡村教师网络研修9000人);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计划培训500人,共培训1627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承办机构及时间安排
各项目承担机构名单见附件2(表2),具体培训时间及有关报到事宜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项目培训须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培训经费
省教育厅、财政厅安排专项经费用于2017年“强师工程”中小学教师省级研修培训项目。经费标准为集中面授按照不高于450元/人/天的标准,网络研修按照不高于4元/人/学时(跨年度递进式培训项目中网络研修环节经费补助按照不高于1000元/人/年)的标准核拨。经费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课程资源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集中培训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不得再向学员重复收取培训费、住宿费等。
五、考核与学时登记
培训结束时,由培训机构负责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广东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结业证书》,并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粤教继〔2013〕2号)规定,通过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集中面授项目阶段按照6学时/人/天进行登记,网络研修阶段学时按照学员遴选指南要求进行登记(见附件1)。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是打造我省优秀骨干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强化管理,抓好人员选派、跟踪服务和训后使用等工作落实,一是落实责任,专人负责。要指定组织能力和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2017年省级项目有关人员遴选、跟踪服务等工作,及时按要求报送人员名单、协调解决教师参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要严格条件,足额选派。按照各项目人员遴选和分配名额,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严格落实参训学员的选派工作,扩大培训面,确保项目的参培率;三是严格管理,提高培训率。各地各学校要加强与培训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对学员跟踪管理,要为参训学员提供良好条件和时间保障,学员集中培训期间不安排教学任务,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提高培训结业率,培训期间不得中途退出或更换学员;四是训用结合,扩大培训效果。要把培训与使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省级培训学员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年底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市选派学员参训情况进行通报。
(二)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在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在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项目实施的计划与方案,优化课程,配强师资,精准培训,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成效。要按照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培训经费使用监管,确保在年底前按时完成各项培训任务。为疏导和缓解工学矛盾,培训机构可适当安排在暑期组织开展培训。
(三)省教育厅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在实施过程中,将采取机构自评、学员匿名评价、专家抽查评估或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考核评价,重点对教学安排、管理服务、培训质量、学员满意度等进行检查。年底将对项目的资金预算及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和实施绩效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结果将在全省通报,并作为今后有关项目申报评审遴选及安排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
(四)项目承担机构应尽快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含培训课程、内容、时间等),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送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经整理汇总后在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提前发布各承训机构培训计划。各单位要在开班前两周将培训方案(需附经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金预算方案)报送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培训结束时将培训工作总结、经费使用情况及绩效自评报告等材料一并报送,并做好培训班考核准备工作。
(五)请各地市教育局、省直学校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2017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项目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3)与《2017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龙双、黄娟;联系电话:020-85216166;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邮编:510631。
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邵毅、秦玲;联系电话:020-37627067、37627305;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
附件:1.2017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省级研修培训项目学员遴选指南
2.2017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省级研修培训项目安排及地市名额分配表(表1—表12)
3.2017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省级研修培训项目培养对象推荐表
4.2017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省级研修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5日
附件1
2017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省级研修培训项目学员遴选指南
一、中小学骨干教师高端研修项目
(一)跨年度递进式培训项目—中小学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研修
1. 培训任务
通过培训,帮助骨干教师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能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促进专业发展,使他们加速成长为在全省教育教学改革中能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我省中小学相关学科中青年骨干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遴选条件为: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改革、教书育人方面表现突出;在教学一线任教,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近三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承担过县级以上教改课题研究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周期为二年,每年培训时间为120天,培训采取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跟岗学习、交流总结时间为30天,返岗实践时间为90天,网络研修时间不少于250学时。
(二)跨年度递进式培训项目—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高级研修
1. 培训任务
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教师螺旋式发展并加速成长为全省教育教学改革的引领者和“种子”教师。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我省中小学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遴选条件为: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教学一线任教,具有小学高级教师或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近三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承担过县级以上教改课题研究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周期为三年,每年培训时间为120天,培训采取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跟岗学习、交流总结时间为30天,返岗实践时间为90天,网络研修时间不少于250学时。
(三)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专项研修
1. 培训任务
提高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培训需求诊断能力、方案设计能力、课程开发能力、教学实施能力以及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和绩效评估能力等。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我省中小学教研员。
遴选条件为: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方面表现突出;小学教研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研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以上专业职称,近三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承担过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40天,培训采取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交流研讨时间为10天,网络研修为30天(不少于30学时)。
二、中小学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
(一)美育(音乐)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1. 培训任务
通过培训,帮助音乐学科教师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升音乐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具有现代音乐教育理念和创新能力的音乐骨干教师队伍。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粤东西北地区音乐学科骨干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要求培训对象具备一定音乐理论基础,具备指导音乐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45天,培训采取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考察跟岗、交流研讨时间为15天,网络研修为30天(不少于30学时)。
(二)美育(美术)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1. 培训任务
提高美术学科骨干教师人文素质和专业素养,开阔美术教师视野,增强课堂教学能力,使美术教师从思想上认识到提升课堂教学能力的重要性。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粤东西北地区美术学科骨干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要求培训对象具备一定美术理论和创作基础,具备指导美术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45天,培训采取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考察跟岗、交流研讨时间为15天,网络研修为30天(不少于30学时)。
(三)美育(舞蹈)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1. 培训任务
进一步提高舞蹈骨干教师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充分发挥舞蹈教育在改进美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粤东西北地区舞蹈专职或兼职骨干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要求培训对象具备一定舞蹈教学经验、舞蹈理论和创作基础,具备指导舞蹈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45天,培训采取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考察跟岗、交流研讨时间为15天,网络研修为30天(不少于30学时)。
(四)体育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1. 培训任务
帮助体育学科骨干教师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创新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达到阔视野、创教学、拓技能的目的。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粤东西北地区体育学科骨干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45天,培训采取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考察跟岗、交流研讨时间为15天,网络研修为30天(不少于30学时)。
(五)英语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1. 培训任务
提高英语学科教师的理论文化修养,更新教育教学观念,进一步提高受训教师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英语教学的基本技能。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粤东西北地区英语学科骨干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45天,培训采取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考察跟岗、交流研讨时间为15天,网络研修为30天(不少于30学时)。
(六)优秀传统文化—书法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1. 培训任务
提升书法骨干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总结书法教学经验,发挥骨干教师的师范和引领作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汉字书法的传承。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中小学书法专职或兼职骨干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要求培训对象具备一定书法教学经验、书法理论和创作基础,具备指导书法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45天,培训采取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考察跟岗、交流研讨时间为15天,网络研修为30天(不少于30学时)。
(七)优秀传统文化—中华经典文化诵写讲骨干教师培训
1. 培训任务
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解读语言文字发展演变规律,研究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现状,提高中小学教师在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等方面的水平和素养。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中小学中华经典文化诵写讲专职或兼职骨干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要求培训对象具备一定中华经典文化理论知识和教学能力,能实际开展与指导诵写讲教育与教学工作。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45天,培训采取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考察跟岗、交流研讨时间为15天,网络研修为30天(不少于30学时)。
(八)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1. 培训任务
提升我省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法治意识、教学能力和培训能力,为各地开展中小学法治教育和法治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中小学法治教育专职或兼职骨干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要求培训对象具备一定法治教育理论知识和教学经验,具备指导法治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为40天,采取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交流总结时间为10天,网络研修为30天(不少于30学时)。
三、乡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
(一)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
1. 培训任务
打造一支“用得上,干得好”的乡村教师培训团队,重点提升参训学员的培训能力,使其胜任送教下乡、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教师工作坊研修等培训任务。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我省粤东西北地区农村乡镇以下(含乡镇)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培训者(骨干教师、教研员等)。优先安排未参加过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培训者参加培训,不得安排城区和县城学校的教师参加培训,不再安排已参加过往年培训者置换培训的教师参加培训。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为120天,采取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跟岗学习、交流总结时间为30天,网络研修和返岗实践时间为90天(网络研修不少于90学时)。
(二)跨年度递进式培训项目—乡村教师置换培训
1. 培训任务
强化高校师范生教育实习环节,化解农村教师工学矛盾,提高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我省粤东西北地区农村乡镇以下(含乡镇)义务教育阶段一线专任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优先安排未参加过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加培训。不得安排城区和县城学校的教师参加培训,不再安排已参加过往年置换培训的教师参加培训。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为120天,培训采取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跟岗学习、交流总结时间为30天,网络研修和返岗实践时间为90天(网络研修不少于90学时)。
(三)乡村小学教师多学科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全科教师培训)
1. 培训任务
提升乡村教师多学科教学能力和水平,拓宽教学视野,完善知识结构,适应乡村学校多学科教学需要。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乡村小学(含教学点)教师。具体条件为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下。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为60天,采取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交流提升时间为30天,网络研修和返岗实践时间为30天(网络研修不少于30学时)。
(四)乡村中小学实验教师专项培训
1. 培训任务
帮助乡村实验教师熟练掌握有关科学实验设备的操作技能,学习了解新型的教学模式和多样的教学方法。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实验教育专职或兼职骨干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要求培训对象具备一定实验教育理论知识和教学经验,具备指导实验教学活动的能力。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为15天,采用集中面授、交流研讨、考察观摩等形式进行。
(五)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
1. 培训任务
促进乡村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体验优质中小学校教育教研方法,着力解决乡村教师教学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提高教学水平。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粤东西北地区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3. 培训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为15天,采用集中理论学习和访学跟岗形式开展培训,其中跟岗实践时间不少于10天。
四、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一)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评估教师培训
1 .培训任务
帮助受训教师了解特殊儿童(如孤独症、学习障碍、多动症、各类情绪行为问题)评估鉴定的基本方法与程序,初步掌握对特殊儿童进行个别化教育方案并实施有效的干预奠定基础。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我省特殊教育学校相关学科中青年骨干教师。
遴选条件为:热爱特殊儿童教育工作,爱岗敬业,师德良好;教龄2年以上,年龄50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够全程参加培训。
3 .培训 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为60天,培训采用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跟岗实践为30天,网络研修为1个月(网络研修不少于30学时)。
(二)孤独症儿童教育与康复实务培训
1 .培训任务
帮助受训教师了解孤独症儿童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掌握孤独症儿童教育与康复的理论与实操方法,提高对孤独症儿童诊断和干预矫治能力。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我省特殊教育学校相关学科中青年骨干教师。
遴选条件为:热爱特殊儿童教育工作,爱岗敬业,师德良好;教龄2年以上,年龄50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够全程参加培训。
3 .培训 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为60天,培训采用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跟岗实践为30天,网络研修为1个月(网络研修不少于30学时)。
(三)智障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1 .培训任务
帮助受训教师深入理解智障教育新课程体系,提升智障教育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启智能力。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我省特殊教育学校相关学科中青年骨干教师。
遴选条件为:热爱特殊儿童教育工作,爱岗敬业,师德良好;教龄2年以上,年龄50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够全程参加培训。
3 .培训 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为60天,培训采用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跟岗实践为30天,网络研修为1个月(网络研修不少于30学时)。
(四)普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培训
1 .培训任务
帮助普校特殊儿童随班就读资源教师掌握融合教育相关知识和技能,为特殊儿童终身发展和参与社会奠定基础。
2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培训对象为我省普通中小学校特殊儿童随班就读资源教师。
遴选条件为:热爱特殊儿童教育工作,爱岗敬业,师德良好;教龄2年以上,年龄50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够全程参加培训。
3 .培训 方式与时间
培训时间为60天,培训采用混合模式分段进行,其中集中面授、跟岗实践为30天,网络研修为1个月(网络研修不少于3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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