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总社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茂名、潮州市供销合作社,广东新供销商贸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供销储运包装有限公司、广东省果菜副食品有限公司 :
现将全国总社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14〕3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配合做好相关检查。
联 系 人:黄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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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