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加强湿地保护意见 3年后湿地面积不低于40万公顷

14.10.2014  12:56

湿地发挥着“水塔”和“基因库”的作用,而我省湿地却面临着功能退化的严峻问题。日前,我省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0年,我省自然湿地面积保护率达45%,自然湿地总面积不低于42万公顷,退化湿地修复面积超过3万公顷,争取基本完成12处监测站,建设建立湿地监测体系。
  《意见》明确,退化湿地修复将是我省今后湿地保护时期的重点工作。把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狭域野生植物分布区域、污染湖泊湖滨带、饮用水源地的自然起源退化湿地作为重点修复区域,采取自然恢复、建立人工湿地辅助恢复等措施,实施抢救性修复。
  此外,《意见》还明确把湿地公园作为我省推进湿地生态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湿地保护和修复,力争在5年内建成一批集湿地科普教育、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湿地文化展示和拓宽群众致富渠道于一体的湿地公园,让公众有更多机会了解湿地文化、接受湿地科普教育、体验湿地功能,有效促进湿地生态和民族文化传播。为保障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我省将加快建立湿地生态监测体系,争取到2020年,基本完成我省12处监测站建设,并及时组织开展湿地生态服务功能评估,适时发布《云南湿地生态报告》,提高全社会对云南高原湿地的认识,为绿色GDP核算、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基础。
  按照要求,到2017年,我省42%的自然湿地面积得到有效保护,自然湿地总面积不低于40万公顷,基本完成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建成一批湿地保护、科普教育、资源合理利用相结合的湿地公园。到2020年,我省自然湿地面积保护率达45%,自然湿地总面积不低于42万公顷,退化湿地修复面积超过3万公顷,湿地资源监测网络基本建立,建立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使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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