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到2020年国有林场职工人数减少20%

29.03.2016  10:33

3月25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辽宁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完成全省193个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到2020年实现生态功能显著提升,森林面积增加50万亩,森林蓄积量增长300万立方米;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管理体制全面创新,林场数量减少10%以上,在职职工人数减少20%,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业增效、职工增收、社会和谐稳定。

辽宁国有林场大多成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是辽宁生态建设的主阵地,承担着培育和管护国有森林资源的重要任务。这些国有林场主要分布于江河源头、水库周边、风沙前沿、丘陵山区、城镇周边及生态脆弱地带,承担着生态建设、修复和保护的重任。60多年来,国有林场为辽宁生态环境的改善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对遏制土地沙化、治理风沙危害、保持水土和涵养水源等方面提供了重要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林场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为了帮助国有林场摆脱发展困境,使之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将国有林场改革作为国家一项重大改革来研究部署。

辽宁省林业厅国有林场管理局局长张凯介绍说,据目前测算,国有林场改革后4年之内,通过完善经营机制,压缩非刚性支出,自然减退人员,发展林业产业增收等措施,可做到基本收支平衡。4年之后,林场解决好了体制机制问题,利用其丰富的林业资源,招商引资,通过发展森林旅游业、林下经济、多种经营生产等,可实现扭亏为盈,增加财政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辽宁国有林场改革将于2017年底前完成。今年6月底前完成市、县改革方案编制工作并上报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7月份全面进入改革实施阶段;2017年8月前,市、县要完成改革任务及自查验收工作,提交自查材料和评估验收申请报告;9月到10月,辽宁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省林场改革工作进行评估验收。11月到12月,省里向国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上报验收申请,接受国家的检查。

如何安置国有林场的富余职工的问题备受关注,张凯介绍说,国有林场改革对林场富余职工,中央和省里方案有明确规定,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通过购买服务、林业特色产业、转岗就业等措施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确保工作有保障,不下岗不待业,逐步过渡到退休进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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